2010110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2)

2019-09-01 17:51

(19)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新家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桂中、左江、右江和桂西北旱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通乡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和通行能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沼气等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改造和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实行免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创新产业开发、教育培训、科技支持等扶贫方式,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0)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功能,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和森林旅游、农村服务业,使农民从中获得更多收益。大规模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民有序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民万元增收计划。

(21)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以县为单位的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县财自治区直管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选择符合条件的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打造一批经济强县强镇。

六、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

(22)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功能明确、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重点发展南宁、柳州、桂林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其他中心城市,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建设,强化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建设大型综合商业区,完善公共服务、居民消费和居住功能。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加快构建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培育发展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南友走廊和桂东北城镇带,推动小城镇加快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和城镇带内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23)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优化城市规划,搞好村镇规划,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加强城镇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城际快速轨道交通,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突出城市个性塑造,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名城名镇。

(24)加强城镇化管理。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逐步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风貌改造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七、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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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深入实施“两区一带”总体布局。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带动扶贫开发,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大发展,建设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打造成为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与周边地区对接,形成连接多区域的重要交通、物流枢纽;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建设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形成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改革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道优势,以沿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着力打造新兴加工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带动西江经济带发展。围绕构建资源深加工基地和重要产业聚集区,大力开发桂西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和深加工水平,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大石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开发,加强国际通道、边境城市和口岸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

(26)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集中开发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的空间开发模式,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国家重点开发的北部湾城市化地区和区内其他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聚集,集中布局,集约开发,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对事关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建立健全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八、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27)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大力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推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改善金融服务。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试验区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28)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29)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把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盈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利用社会资本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九、全面深化开放合作

(30)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坚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形成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加强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机制化建设,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度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国-东盟合作机制和机构落户广西,有效发挥合作平台作用。深化与东盟国家互利共赢的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合作,推进交通、电力、电讯、信息网络等的互联互通。完善口岸功能和大通关机制,发展口岸经济。建设和运营好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加强能源、矿产、农林、旅游、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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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凭祥-同登、东兴-芒街、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挥南宁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作用,完善与周边国家省级事务定期会晤磋商机制,把我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桥头堡。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国家的经贸合作。

(31)全面参与国内多区域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通向珠三角地区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内河航道、信息等设施建设,加强能源、产业、环保、旅游、劳务等务实合作,形成快速直达的人流、物流、信息流通道,使我区更加全面主动地接受先进生产力辐射带动。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间合作,深化桂港、桂澳合作,拓展桂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改善投资环境,扎实推动央企入桂、民企入桂和引金入桂。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合作实效。积极发挥商会协会、华侨华商的作用。

(32)提高外经外贸及利用外资水平。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规则,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经外贸及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调整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努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推进市场多元化,提高边境贸易水平,发挥进口的综合效应。积极发展工程设计、教育培训、服务外包、金融、物流等服务贸易。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优势资源开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社会事业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强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更多到东盟等国家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在工程承包、资源利用、农业开发、技术和劳务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33)加强节能管理。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综合运用节能减排、增加森林碳汇等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政策,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强固碳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3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在制糖、铝业、锰业、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鼓励河池发展有色金属循环经济,支持崇左、贵港发展糖业循环经济,建设梧州、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和华润(贺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35)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优势矿种的地质勘查、开发管理,对特定矿种严格实行保护性开发,形成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铝、锰、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推行矿业权市场准入制度和竞争性交易。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加强资源节约和保护执法监察。

(36)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围绕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综合整治,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加大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及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37)加强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山区生态林、沿海防护林、珠江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建设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和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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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防潮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地域山洪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

十一、深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和实施人才强桂战略

(38)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扩大普通高中规模,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办好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完善教育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实施教育发展十项重点工程和教育改革十大试点项目。深化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3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内外人才作用,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建设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人才队伍建设,在人力资源开发上实现新突破。改进人才管理方式,落实重大人才政策,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十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40)提高各族人民文明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各方面,形成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面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41)加强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深入挖掘我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创作生产更多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艺术水准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提高文化产品质量。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42)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重要新闻出版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培育文化大企业,实施文化大项目,扶持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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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和新型文化业态,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重点打造面向东盟的文化交流基地。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发展体育产业。

十三、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43)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完善面向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技能和整体素质。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帮扶。做好军队转业人员安置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44)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5)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制定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行应保尽保。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

(46)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艾滋病、地中海贫血防治,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衔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格局。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

(47)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趋势。完善人口目标责任制,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重点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推进农村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研究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逐步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48)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完善社会管理法规规章和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广西建设,构建全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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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大调处、大防控”,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新格局,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十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49)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提高发展质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50)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桂基本方略,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权威。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人权保障,发展人权事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保持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的模范。

(51)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坚持党管武装,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构建平战结合、相互兼容、共建共用的基础平台,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和边海防、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深化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52)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在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区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富民强桂”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以优良党风凝心聚力,形成推动“富民强桂”的强大力量。

全区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乘势而上,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富民强桂”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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