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试验接线盒
3.3.4.1 试验接线盒螺丝、短接片应采用铜质镀镍材料,底座应采用优质绝缘阻燃材料(灼热丝试验温度960±10℃;推荐胶木材料),盒盖应采用透明材料。
3.3.4.2试验接线盒应安装在电能表正下方。试验接线盒靠近电能表侧的接线端子应与电能表连接,另一侧端子与互感器等连接。试验接线盒上接至电能表的电流出线应错开一个孔位。
3.3.4.3三相三线电能表采用三相两电流元件试验接线盒,三相四线电能表采用三相三电流元件试验接线盒。
3.3.4.4试验接线盒安装固定后,应具备防止试验接线盒被拆卸的铅封条件。 3.4 一次接线 3.4.1 高压计量柜接线
高压引入线原则上采用电缆进线的方式。当采用非电缆进线方式时,裸露部分必须进行绝缘密封处理。
计量柜进出线原则上不设置在同一侧,优先采用下进上出或上进下出方案,进出线与柜体交接部分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密封。当进出线同在柜体上方或下方时,进出线应进行绝缘密封。
高压计量柜中电压互感器应安装在靠近电源侧,电流互感器应安装在电压互感器之后。 3.4.2 低压计量柜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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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柜原则上设在第一柜,当第一柜为进线柜时,进线柜的封闭原则与计量柜相同,视同于计量柜管理。
计量柜进线和零线进线必须先引入计量柜可封闭的部分(推荐采用内部抱箍方式密封),进出线采用弯形穿线管敷设,弯形穿线管引入计量柜内的长度应不小于2cm,并可靠固定。
变压器低压桩头接线必须采用措施进行有效封闭。变压器低压侧安装避雷器的也应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封闭。
变压器低压侧与计量柜间的电气连接不得有裸露部分,不得有分支接线和加装隔离开关。低压出线到计量柜宜采用铠装电缆连接,若采用母线槽连接时,母线槽防护等级应在IP41以上,并采取专用封闭措施。
计量柜出线侧应设有可供用户操作的有明显断开点的装置,宜采用能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开关。
非计量用电流互感器不宜安装在计量小室内。 3.5 二次接线 3.5.1计量回路
计量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3.5.1.1电流回路
高压计量柜电流二次回路应采用二相四线或三相六线的接线方式,低压计量柜电流二次回路应采用三相六线的接线方式。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接线应直接接至试验接线盒,中间不得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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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接点、接头或连接端子,经试验接线盒后再接至电能表。 3.5.1.2电压回路
三台单相电压互感器二次按YN-yn接线方式时,中性点应一点接地。两台电压互感器按V-v接线方式时,其二次侧B相应一点接地。
35kV及以下电压互感器一次侧应安装熔断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入线应接在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源侧,并在电源侧母线上另行引出,禁止在母线连接螺丝处引出。
3.5.1.3二次回路导线
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绝缘耐压不低于500V的单芯铜质绝缘导线。导线的线中间不应有接头(移开式计量柜电压二次回路采用航空插头转接的除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4mm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
电压二次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零线应采用黑色线,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线。
电流互感器极性端至试验接线盒之间的二次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非极性端至试验接线盒之间的二次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黑、绿黑、红黑双色线,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线。其余二次回路U、V、W各相导线可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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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黑色线。 3.5.1.4 二次回路标识
电压、电流互感器至接线盒之间的二次回路导线均应加装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排列应按正相序(即黄、绿、红色线为自左向右)排列 3.5.2 信号端子接线盒
3.5.2.1 计量小室内应装设信号端子接线盒,高压计量柜应具有20个信号端子,低压计量柜应具有16个信号端子。信号端子接线盒接入方式按附录1的规定执行。
3.5.2.2 电能表RS485、脉冲等弱电信号线均应采用五类网线接入,网线与端子连接的部分,应采取铜鼻子过渡,铜鼻子应为无缝式结构并采用机械冷压紧固,确保电气连接的可靠、紧固。 3.6 其它
3.6.1 计量柜及柜内所选用的电工元件应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CCC”质量认证证书。
3.6.2 计量柜原则上不装设电压表或电流表。
3.6.3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手车式的计量柜,互感器、电能表等计量器具应安装同一手车中;35kV电压等级的手推车式计量柜由于结构原因可允许电压二次回路有中间转接头,其转接处应可靠连接。若采用航空插头进行转接,则每条电压线应至少有二个接点并联使用。 3.6.4 使用低压穿芯式电流互感器,其一次应穿芯单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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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当计量柜安装在可能发生凝露的场所时,柜内应采取防潮措施。 3.6.6 采用由计量互感器柜和计量仪表柜组合构成的计量柜时,两者之间用铠装电缆相联。计量互感器柜和计量仪表柜均应视为计量柜。 3.6.7 高压计量柜的整体防爆、泄压及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3906的要求。
3.6.8 安装在开关站(开闭所)或配电站内的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按照本规范执行。
3.6.9 安装在变电站内的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宜配置计量专用互感器或具有二次计量专用绕组的互感器。
3.6.10 计量柜改造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电能计量装置(送电前)竣工验收检查表”见附录2。 “电能计量装置(送电后)检查记录单”见附录3。
本技术规范的条文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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