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 14.2.1 对于2014年12月31日后设计和建造的高台跳水平台,高台跳水设施最小尺寸要求详见“高台跳水图表”(附录4.1和4.2),作为使用的基本参考指标。铅锤线,是指从高台前沿中点延伸出的垂直线,考虑重要赛事建议采用最佳尺寸用于项目。
FR 14.2.2 对于20米的高台高度,必须不小于20米且不大于20.5米。27米的高台高度,必须不小于27米且不大于27.5米。
FR 14.2.3 北半球的高台尽可能面向北方而南半球的高台尽可能面向南方。 FR 14.2.4 水温不低于18摄氏度。
FR 14.2.5 场馆使用合格证书由当地相关的健康和安全部门核发。
FR 14.2.6 通过强大的水平向水流喷射来搅动水面,当需要的时候由戴水肺的潜水员提供额外的喷溅。水流喷射升高不能比水平面1.5米还高。水流喷射需强劲,并且提供白色水泡以便对运动员有更好的可见性。水花或者泡沫要足够强大以便覆盖入水区域。
FR 14.2.7 如果平均风速超过每小时40公里,比赛不能继续进行直到平均风速低于40公里。如果场地的照明is with in 3km,那么比赛延期直至照明下降或者
从场馆移走。
FR 14.3 安全和紧急营救要求
FR 14.3.1 对于20米或者更高的高台跳水比赛或者训练,医疗团队、水中呼吸救援团队和营救设备必须值班并且进入场馆待命。
FR 14.3.2 最少的医疗团队包括2名外科医生,2~3辆现场救护车,和一个可随时开展骨科手术的指定医院。
FR 14.3.3 水中呼吸救援团队包括两名窒息救护人员,一名带水肺的潜水员,和1-2名
预备的水肺潜水员,一名水中呼吸救援队长。
FR 14.3.4 营救设备包括: 2条救援船
2块脊柱外伤救护用的硬板 5个支撑固定脖子的项圈 2个除颤器 2个氧气瓶
毛毯
一般急救药箱 FR 14.4 裁判坐席
FR 14.4 .1 裁判们应该肩并肩的坐成两行,设在高台的一侧,背对太阳或者太阳在头顶。四名裁判在后排,3名在前排,后排比前排高1米。 FR 14.4 .2 裁判不应坐在高台前沿的后方。
FR 14.4 .3 裁判应该坐在距离27米高台入口35-40米、距离20米高台入口25-30米的位置,并且,他们的位置不水平面大约升高3米。 FR 14.5 电子裁判系统
FR 14.5.1 电子裁判系统记录了裁判给每一个跳水者的平分,并且根据规则HD6的要求决定每个跳水者的最终成绩。 FR 14.5.2 更好的裁判设备需满足:
FR 14.5.2.1 记录裁判平分by whole and half points
FR 14.5.2.2 能够显示所有记录并能为每一位跳水者每一跳前、后计算信息 FR 14.5.2.3 能够显示所有跳水者每一跳之前之后的成绩 FR 14.5.2.4 能够显示每轮所有跳水者完成后的排名和成绩。
FR 14.5.2.5 设备为每个裁判员提供一个能输入他们的评分的电子裁判设备,并且可以通过一个窗口看见他们的评分。裁判长接受裁判们的评分后,所有评分应该在每一个电子裁判设备上显示。
FR 14.5.2.6应根据每次或一系列赛事的汇总,提供裁判评估系统
FR 14.5.2.7 必须给裁判长一个监视器,通过它,在成绩公布前,裁判长可以观察所有裁判的评分。
FR 14.5.2.8打印信息要求如下 1,跳水顺序图表
2,每一个会期或大赛的时间表 3,每轮结束后跳水者的排名 4,每次赛事后跳水者的排名
5,每次会期或大赛后,每个参加者的裁判打分和成绩。 附录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