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摘要 分析了昌吉市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其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期为土地流转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做法;成效;新疆昌吉
1998年昌吉市实行农村家庭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业规模经营,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模式,已严重影响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从2005年开始至今,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农业规模经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昌吉市结合全市区域特点,大胆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
1 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昌吉市共13个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83个,农业总人口10.55万人,村集体耕地总面积5.47万hm2,其中:家庭二轮土地承包面积3.19万hm2,家庭承包经营户数21 650户。全市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0.92万hm2,流转农户7 398户,占全市家庭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28.7%。
2 主要做法
2.1 健全机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为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昌吉市建立市、乡(镇)、村3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长效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2.2 制定政策,鼓励农户土地流转
从2012年开始,政府就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市财政安排1 000万元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资金补助。
2.3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土地流转的重要途径[2]。昌吉市财政安排140万元资金用于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昌吉市目前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69家,入社成员达1.4万户,带动农户1.8万户。
2.4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土地流转
昌吉市通过各种途径,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流转农户承包地,建立农产品基地。通过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