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视发火地点不同,该系统可以分别实现局部反风及全矿井反风。
(6)应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机电设备硐室内的可燃物,消灭事故隐患。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表6-3-1
序号 1 2 3 4 5 配备地点 井底车场 主水泵房 主变电所 液压泵站 采区变电所 灭火器种类 10L泡沫灭火器 CO2灭火器 8kg干粉灭火器 CO2灭火器 8kg干粉灭火器 CO2灭火器 8kg干粉灭火器 10L泡沫灭火器 60kg干粉灭火器 CO2灭火器 8kg干粉灭火器 数量 4 2 1 2 1 2 2 4 4 4 4 备注 0.5m3砂子或岩粉 配于泵站进风侧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井下电气火灾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在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的高低压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通信、自动化装置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兼本安型设备;在工作面、回风道等井下其它地点选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井下电气设备均选用具有“MA”标志的产品。
(2)供电电压等级:本矿采用10kV高压下井。采、掘工作面的设备除电钻和照明供电电压为127V,其余设备供电电压均为660V。以上均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供电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其电源分别从地面副井10kV开闭所10kV侧不同母线段引出,井下主变电所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每段由一回电缆供电,当一回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能够保证所带全部负荷用电。
(4)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配电网路均设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由地面变电所至井下主变电所的电缆线路上均设有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出线回路上装有高压漏电保护装置;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的10kV线路的漏电和绝缘检测,由MYPJ-6/10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
型橡套软电缆,通过PBG60-630/10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内的检漏保护和绝缘监视保护装置实现。井下中央变电所低压馈出线路低压馈出路均装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能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井下所有电机控制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为保证井下照明安全,选用保护齐全的ZBZ-4ZM型矿用隔爆型照明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供给127V照明电源。
煤电钻选用ZBZ的矿用隔爆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设有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开停煤电钻的功能。
(5)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都有保护接地。
在井底水泵房的主、副水仓中各设1块主接地极,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等处均设局部接地极。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接地芯线等)和局部接地装置,均同主接地极相连接,以形成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不大于2Ω。当接地芯线断裂时,靠近工作面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在主接地芯线断后不应超过80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主接地极采用镀锌钢板,其面积不应小于0.75m2,厚度不应小于5mm。 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出。设置于巷道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用面积不应小于0.6m2,厚度不应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钢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
于0.75m。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厚度为4mm、截面积为100mm2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厚度为4mm、截面积为50mm2的扁钢。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井下供电网络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由地面变电所至井下主变电所的电缆线路上均设有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主变电所的高压出线回路上装有高压漏电保护装置;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的10kV线路的漏电和绝缘检测,由MYPJ-6/10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通过PBG60-630/10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内的检漏保护和绝缘监视保护装置实现。井下低压馈电线路上均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由上述装置对井下电网的绝缘状况进行连续检测,当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切断电源,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井下电缆的选择、敷设、连接
井下电缆容易受潮和遭到机械损伤,发生事故的机率较大,为确保井下用电安全,主要从电缆的选择、敷设和连接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1)井下电缆的选择
井下所有电缆均为阻燃型电缆。
下井电缆采用MYJV42-8.7/10 3×120mm2 长350m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力电缆,两回沿副立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两回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即当任一回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回电源仍能保证井下全部设备正常运行。井下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的电缆采用MYJV22-8.7/10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力电缆;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的电缆采用MYPJ-6/10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采煤机及掘进机采用MCP-0.38/0.66型屏蔽橡套软电缆供电;其余低压设备采用MY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供电;电钻采用MZ-0.3/0.5型电钻电缆供电;井下照明采用MYQ-0.3/0.5型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供电。
上述电缆主芯线截面选择均根据负荷大小要求选择,并校验设备的正常压降及起动压降。
井下一律采用铜芯电缆。所有采掘设备均按电压等级,采用相应的绝缘电缆。井下电缆选择均符合MT818《煤矿用阻燃电缆》标准,并具有“MA”标志。以上下井电缆当一趟发生故障时,其余电缆仍能保证所担任的全部井下负荷的供电,符合安全供电要求。
(2)电缆敷设
井下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除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的电缆外,其它电缆均采用在巷道壁或巷道顶板用电缆挂架敷设的方法,挂架间距不超过3m,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压、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 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50mm。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3)电缆连接
井下电力电缆需要连接的地方均用隔爆接线盒连接。井下电力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要使用齿型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要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主变电所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设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馈出回路均装有带选择性漏电保护的装置,能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要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40kW及以上的电机均选用QJZ矿用隔爆型真空磁力起动器控制。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高压侧为隔爆型高压负荷开关箱,设有观察孔、
急停按钮和安全联锁按钮组成的联锁保护装置;低压侧为隔爆型低压馈电开关箱,设有空气、真空管式两种断路器,它们确立有检漏、过载、短路、欠电压、延时等保护性能,另外还具有电压、电流、漏电指示及变压器器温度保护装置;变压器为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空气自冷,B级绝缘。
井下供电网络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由地面变电所至井底车场至中央变电所的电缆线路上均设有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中央变电所的高压出线回路上装有高压漏电保护装置;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的10kV线路的漏电和绝缘检测,由MYPJ-6/10kV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通过PBG60-630/10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内的检漏保护和绝缘监视保护装置实现。
井下所有电机控制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矿用隔爆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或停止功能。每班使用前,要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KBZ矿用隔爆型真空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型真空馈电开关综合保护采用数字化单片机技术,具有过载、短路、欠压、失压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分支开关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及漏电闭锁保护功能。可做为供电系统的总开关(Z)和配电支路首末端的分支开关(F)使用。
井下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控制设备,采用真空磁力起动器。采煤机采用KJZ-1500/1140型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组合开关,具有失压、过压、过载、短路、断相、及漏电闭锁保护功能,可以实现设备的软起动和软停车。
5、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1)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要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要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应按安全规程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