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练习题2

2019-09-01 20:58

物权法试题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由房主乙来主张权利

B.甲虽然并非所有人,但是其基于合法占有,可以提起占有之诉 C.甲应当首先要求乙向丙主张权利

D.因为房屋并不在乙的控制之下,所以乙没有义务向丙主张权利 2.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 C.地役权

B.留置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B.且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D.消除危险请求权 C.水

D.尸体

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A.金星

B.专利权

4.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5.1991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1992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 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判决?(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 )所有。 A.发现人 C.国家

B.土地使用权人 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7.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于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 )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8.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撮俾机,宾馆遂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了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 C.8月9日

B.8月8日 D.8月15日

9.下列哪个属于无主物?( )

A.混合物 C.遗失物

B.抛弃物 D.附合物

10.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11.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12.1999年,张某和刘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两辆货车搞运输,并各负责一辆的运营。2000年,张某开车滚下山崖,货车严重毁损。张某要求刘某分担损失,刘某抗辩说虽然车是两人一起买的,但实际上各负责一辆,故该损失应当由张某一个人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和刘某是共有关系

B.张某和刘某各负责一辆车,该车的利润、损失等也应由一人负担 C.损失应当由两人分担

D.两人之间如果约定有各自所有的份额,那么应按份额承担损失

13.原告与被告合伙筹建一个工厂,由于双方都没有投入资金,故约定经营的盈余与亏损分别按照50%的比例分配和承担,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厂建成后,实质的工作一直主要由原告方来完成。一年后双方产生分歧欲解散合伙,但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原告方主张自己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应该多分。被告则主张按照约定平均分配。则( )。

A.双方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双方对约定没有争议,且按约定实施了一年之久,应当认订约定有效

B.虽然原来存在约定,但是由于原告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对合伙财产应当多分虽然双方有口头伪约定,但是由于没有签

C.订书面协议,对双方并无约束力 D.以上说法均不对

14.依照民法理论,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C.典权

B.地役权 D.留置权

15.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2003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互换1年后,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

A.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以上说法均不对

16.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仅限于招标、投标方式 B.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

D.是无偿的

17.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B.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C.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D.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18.按照我国法律,关于质押与留置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者都可以以动产权利为标的 B.留置权是法定的,而质押是约定的 C.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留置权优先 D.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效力相同

19.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窟,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20.王星为做生意,向朋友赵某借钱10万,由朋友郭某提供价值7万元的房屋一间做抵押,为了省下登记费用,王星经赵某同意没有办理房屋赵某。但因为赵某用不着电脑,所以仍旧放在王星处。一年后,王星生意亏损无力还债,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如何?( )

A.抵押权和质权都有效 B.抵押权有效,质权无效 C.抵押权和质权都无效 ’ D.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21.甲将房屋一间做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22.下列财产中,不舶质押的财产包括( )。

A.笔记本电脑 C.房屋

B.船舶 D.商标专用权

23.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的孽息( )。

A.由所有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B.由质权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C.由所有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D.由质权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24.有关抵押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

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D.抵押合同自登记时生效 25.下列抵押无效的是( )。

A.甲以其与乙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B.甲以其与乙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

C.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D.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 26.甲有一套房屋,其将该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久之后,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了丙,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 B.乙不得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不经乙的同意,甲可以把房屋转让给丁 D.丙不得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2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屈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主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28.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留置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29.甲向法院主张其对乙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甲就此详细询问了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有权对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行使占有和使用权

B.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于住房附属的树木及果实等自然孳息,甲享有收取的权利 C.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对价 D.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必要费用

30.甲欠乙人民币2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乙死后,其继承人丁放弃继承该20万元的继承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可以单独保留抵押权 B.丁不能单独保留抵押权 C.丁不能放弃该债权 D.以上都是错误的

二、简答题

1、简述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2、简述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

3、简述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

4.简述共有的概念、特征。

5.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

三、 案例分析

1.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2.甲因为要调往外地工作,欲将家里的财产变卖,甲的朋友乙知道后同甲商量,要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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