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安全用电知识
一、电气装置设置要求及措施 (一)配电箱设置要求
1、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2、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 1.2m。配电箱体用1.5mm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引出线都注明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每台配电箱由DZ型短路器作总 控,下设漏电保护器,各设工作零和保护零接线端,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欧姆。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二)室外照明设置要求
1、镝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12×6+1×4设置专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2×60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一台漏电
断路器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箱体下设30A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线镝灯金属支架相连。
2、碘钨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定导线选用2×1.5mm2的橡套电缆,保护零线与支架连结后与固定专用配电箱保护零线相连,必要时,移动灯具,要彻底隔断灯具电源。
(三)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直埋于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保护;通过道路时必须设钢管或硬塑料管埋设,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200mm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护套防护。
2、现场无法地埋的用绝缘材料架设,高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高度不能低于1m。 3、室内配线
3.1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穿管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3.2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2。 3.3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如低于2.4m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4室内各处接头必须用分线盒保护好。 (七)接零与防雷
1、严格使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在每路专用保护零线PE上做至少三处重复接地,即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处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采用Ф50钢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每处接地体采用两根导体,间距5m,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重复接地必须和保护零线有可靠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连接。
3、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相的金属箱门和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可靠连接。用电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包括照明器材手持电
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金属门、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PE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4、按照规范做好塔吊及井架的防雷接地。本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29.4天,所以当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高度≥32米时,按规范装设避雷针。 5、塔吊、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1.2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
1.3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1.4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应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结果,并有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1.5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1.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 1.7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
1.8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 1.9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技术档案
1.9.1 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1.9.1.1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1.9.1.2技术交底资料;
1.9.1.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3.9.1.4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 3.9.1.5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3.9.1.6定期检(复)查表; 3.9.1.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安全用电措施
2.本工地的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
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师、电器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作业电工必须是持证电工,并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5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供电系统TN-S系统。并在线路首端(变压器配电箱)、中端、末端作重复接地。而接地总电阻不得大于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于10Ω。
2.6 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或专人看守。其分配电箱用电机具开关箱安装好后应立即做好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机具操作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严禁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作五芯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 色线只能作机具的保护零线使用。 2.7用电机具必须由电工检验其绝缘电阻及检查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I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2 MΩ,II类不小于7 M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安全用电。
2.8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使用中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在漏电开关撤出或失灵状态下运行。
2.9配电箱内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可靠。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应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线路两端严禁用插头连接使用,电源线严禁搭接在保险丝上,线路不得挂搭衣服。大功率1000W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现场配电房和主要分配电箱范围内应配备足够的电气防火器材。
2.10与施工现场相临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
2.11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开关,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2.12建立健全电器防火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维护、检查、测试制度,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定期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每周检查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电气防火措施
3.1技术措施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3.2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3.3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3.4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3.5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3.6组织措施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3.7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
3.8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雨后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