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临时工合同书
甲方:大年陈镇中学
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同意雇用(乙方)做临时工,从事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资、福利待遇
经双方协商,实行雇工制,男工每人每天70元(早晨20元,上午25元,下午25元),女工每人每天60元(早晨20元,上午20元,下午20元)。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②乙方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④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⑤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⑥学校因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压缩或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⑦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⑧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工作期间马虎大意,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校期间,如发生生理疾病等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7、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半月通知对方。由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对符合第三条第三项第①③④⑤⑦⑧款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及时解聘临时工。
8、依据上班时间发放工资。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一学期,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摁手印)签字
2016年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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