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的。
因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申请;因上述规定的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苏财税〔2013〕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计(鉴证)报告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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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证照号码 设立或登记时间 税务登记号 是否复审 是□ 否□ 登记管理机关 登记管理机构年检合格年度 主管税务机关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 期年度(复审单位填报) 申请免税资格开始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财务报表所属年度 业务范围内核准的公益事业内容 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基金会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宗教活动场所 □ 其他 □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是□ 否□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是□ 否□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是□ 否□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是□ 否□ 7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是□ 否□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 元/人 上年度省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薪金水平: 元/人 是否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是□ 否□ 8、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是□ 否□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是□ 否□ 申请前一年度资金收入总额: 元 免税收入: 元, 占比: % 应税收入: 元, 占比: % 申请前一年度资金支出总额: 元 公益性/非营利性支出: 元, 占比: % 管理性支出: 元, 占比: % 其他支出(财务费用): 元,占比 %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有□ 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有□ 无□ 附列资料 3、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有□ 无□ 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有□ 无□ 5、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证明材料 有□ 无□ 声明:此表格及有关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 填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8
附件2
20**年度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 资格审计(鉴证)报告(范本)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贵公司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该项审核相关的证据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所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审计(鉴证)意见。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成立于**年**月**日。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开办资金:**;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方式**。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期年度**。(复审单位填报) 1、贵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贵单位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贵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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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情况
经对贵单位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一)设立或登记的审核情况
贵单位是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于**年**月**日成立,属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活动范围的审核情况
贵单位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的范围主要是****。
(三)收入的审核情况
20**年度,贵单位收入总额为**元,收入明细如下: ****
(四)支出的审核情况
20**年度,贵单位支出总额为**元,支出明细如下(其中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必须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贵单位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五)财产及其孳息分配的审核情况
贵单位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六)注销后剩余财产用途的审核情况
审核该组织是否按照登记核定或章程规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七)投入人享有财产权利的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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