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对内部连接进行检查及必要加固;(4)对内部主要元器件和易损器件进行检查,检查主回路功率元器件,检查主要控制板工作状态,检查机器内部有无局部过热点;(5)对冷却风机进行检查,包括有无异常噪音,温度是否正常。
4.对UPS主机进行测试:测试设备输出的主要性能指标,测试系统常态模式、旁路模式、电池供电模式工作及工作模式切换是否正常,通信功能是否正常。
(十三) 配合完成项目验收检查
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验收,在验收期间按照业主方要求派项目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 三、 项目主要工程和设备清单
根据上述的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内容,以下列出本次招标中采购的主要工程和设备,投标人应对列出的各项逐一给出报价,并根据项目内容和证监会B2级标准对主要工程和设备以外的其他项给出报价。
本次招标中采购的主要设备包括:
1.4个42U标准机柜及配套的PDU、线架、线缆、KVM、鼠标键盘等。
(1) 机柜参考品牌图腾、威图、DELL;
(2) PDU要求具备防雷防浪涌功能,最大电流16A,每个新增机
柜配备2个;
(3) 4个桌面式KVM,要求4端口USB接口,参考品牌DLink、
ATen;USB接口的鼠标和键盘4套。
2.机房建筑和结构装饰工程。
3.机房电气工程,含配电柜、防雷、等电位接地等。 4.环境监控系统1套,报价细化至各个子模块。 5.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检修维保。 6.UPS检修维保。
7.备件货架2个,尺寸要求长1.2米,宽0.4米,高2米。 以上各项报价应细化到具体产品和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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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遵循标准
(一) 相关国标等技术标准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87-2000);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9361-88); 《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 (GB6650-200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BJ/T16-92);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54-8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GB9175-8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规范》 (GB50343-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低于最新的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按最新标准进行系统的设计、施工,选材,并提供与之相应的技术标准。 (二) 中国证监会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指引设定的B2级标准 机房分级
机房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机房功能分区含主机房、综合区,并且主机房面积小于 30m2。
机房电子信息设备备份
机房电子信息设备备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核心交换机应有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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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至少有一台备用交换机作为非核心交换机的备件;
(3)服务器应支持 RAID 备份(如 RAID1 、 RAID5等)功能,降低磁盘损坏导致的数据丢失风险。
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
机房在建筑物内应为独立区域。 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 (4)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5)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6)避免建筑物的变形缝穿过主机房;
(7)应尽量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顶层、潮湿的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如无法避免,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8)应有空调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若条件所限,室外设备可安装在室内,但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空调正常运行;
(9)应尽量远离境外驻华机构、境外人员驻地等涉外场所,如无法避免应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防护。
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人员安全、机房管理、设备和物料搬运、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 机房内物理隔离的网络所使用设备不应共用同一个机柜。
网络设备、电信设备、语音设备和服务器等应安装在机柜上,其他监控设备应固定安装。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密级涉密信息系统所使用机柜与其他信息系统使用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
(4)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不宜小于1.2m;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 6m 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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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lm,局部可为0.8m。
环境要求
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的温度、、目只寸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
主机房在正常运行状态时,温度应在 18-28℃、相对湿度 35%-75 % ,不得结露。
辅助区在正常运行状态时,温度应在 18-28℃、相对湿度 35%-75 % ,不得结露。
不间断电源室温度应在 15-25℃ ,不得结露。
机房内的含尘浓度应能满足电子信息设备长期运行要求。
机房有人值守的区域,应采取安装隔音门、加强密封性等措施控制噪音强度,满足工作人员长时间工作的需要。
主机房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强度均应不影响电子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建筑与结构
机房地板荷载及天花吊挂荷载应、足设备安装的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搬运要求。
主机房所在房间和建筑物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面积大于 100m2 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
主机房内的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防火阻燃、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来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主机房内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并应减少凹凸面。
主机房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
主机房、电池室设有外窗或玻璃幕墙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渗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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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墙壁、顶棚、地(楼)面的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密闭措施。 空气调节
主机房应设置独立的空调设备。
空调的室外设备安装位置应安全,并便于维修。 电气技术
供配电系统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使用的电负荷要求,并预留备用容量。 电子信息设备供电电源质量应满足机房中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 机房活动地板之上设置在墙壁上的插座应适当高于活动地板,活动地板下的线槽、插座、用电设备等应适当高于地面,防止水浸造成供电事故。
机房应有专用配电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机房内的低压配电系统不应采用中性线与保护线合一(TN-C)的系统。电子信息设备的应按设备要求确定。
主机房内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旁路装置,系统的基本容量应至少为电子信息设备符合的1.2倍。
不间断电源系统应采用封闭式蓄电池。
用于机房内的空调等动力设备与电子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应由不同的回路配电。
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电应采用专用配电箱(柜),专用配电箱(柜)应尽量靠近用电设备安装。
电子信息设备的连结点应与其他设备的连结点严格区别,并应有明显标识。 敷设在隐蔽空间的抵押配电线路应满足如下要求:
(1)采用阻燃铜芯电缆,电缆应沿线槽、桥架或局部穿管敷设; (2)当电缆线槽(桥架)与通信线槽(桥架)并列或交叉敷设时,配电电缆线槽(桥架)应敷设在通信线槽(桥架)下方;
(3)活动地板下作为空调送风通道时,电缆线槽(桥架)的布置不应阻断气流通路。
机房内应采用机房专用插座,网络设备、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使用防雷插座。机房内应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标志区分。机房内电源插座还应按接入线路的不同分为市电插座和不间断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标志区分。
主机房和辅助区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照度标准值得参考平面为离地0.75m的水平面。
表 1 主机房和辅助区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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