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 第8号令讲课提纲
一、8号令出台背景
8号令发布施行时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于2006年12月16日由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施行。
8号令出台基本原因:
原规定(1987年)发布已有20年时间,其内容早已不适应社会和档案工作实践的发展。主要表现:
1、原归档范围的可操作性较差 (内容不全面、有重复归档等)
2、保管期限不明确,影响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16-50年左右?15年以下?) 3、无制约性,不利于检查考核
(多数单位未经批准、备案未实行、档案员工作被动、档案检查不能到位)
二、8号令内容特点
(一)归档范围——明确
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1、本单位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即属于文书档案的文件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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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对3个方面有利用价值)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1国家、2集体和3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对3个主体有凭证价值)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TT需要了解的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来自3个方向的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 主要增加的内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纪检监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本单位非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
人事(指干部、职工档案)、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归档要求——严格
1、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单位各部门及个人必须向本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归档范围分解到各内设机构,便于单位内部接收、移交和考核。
3、归档范围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便于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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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全部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制度 统一组织计划 统一指导归档 统一整理方法 统一保管利用 统一检查考核
(三)保管期限——具体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实行标时制:永久、定期(30、10年)。
2、其他门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总体情况分析
1、保管期限的比例情况
永久的41款,30年的25款,10年的18款。(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共13条84款)
2、本单位文件与外单位来文的比例情况 本单位文件75款;来文9款。 3、外单位来文的比例情况
上级文件6款、同级文件1款、下级文件2款。 4、红头与非红头文件的比例情况
第1- 7条和10条大部分是非红头文件。TT
四、文件保管期限上调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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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免材料
2、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3、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4、人事考核、职称评审等文件材料 5、职工历史情况材料(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
6、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等 。
五、文件保管期限下调的主要情况
1、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文件,一般的保管10年
2、非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保管 10年 3、下级报送的重大问题的报告保管30年
4、下级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保管 10年 。
六、新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有关解释
(一)会议材料 (第1-6条)
1、本机关会议(包括承办的会议)各类材料应区分价值。 2、联合开会:谁主办谁归原件,协办单位归复印件或副本,保管期限低一档次。
3、议案:主办部门永久(人大、政协、主办单位。三者过程材料不重复),协办单位定期。
4、上级召开会议的材料没有提及,一般可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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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检查视察文件材料(第7条)。 1、重要的(永久):省部级以上领导 2、一般的(定期):省部级以下
注重级别与内容相结合(主要看内容是否重要): 省委常委节日看望干部职工-可定期 县委领导视察解决库房建设问题-可永久 (三)本机关业务文件(第8条) ■ 红头文件
(1)发文(包括请示、批复;来文与复函;联合行文等发文) 重要的永久:涉及法规政策、重大业务建设的问题 一般的定期:技术性、事务性
(2)代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草稿:起草单位30年。收到正式来文按上级发文处理
(3)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 警告(不含)以上的、国家赔偿 一般的30年: 警告(含)以下的 ■ 非红头文件
(1)本机关编辑、编写的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2)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 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其中只对个人有用且期限短量又大的情况可以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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