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该忘了这一天的。
我本该忘了杏子这个女孩的。
这就是往事,或许我睡一觉就又全都忘记了,然而这写在书上的故事有多少呢?书的封页上,书页上的故事里,某个女孩子沾满车油的黑黑的手扯下的一页中,都写满了过去。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往事正在被我遗忘。
然而,我偶遇了我的往事,还偶然发觉着书的故事。
[评语]
读书的经历似乎是极普通的,爱书的情感似乎也是极普通的。书能给人以什么?人能对书做些什么?似乎也是极普通的。就是这么普普通通的事情与感情,在作者的笔下却成了一种记忆——一种对朋友般的记忆,一种承载往事的记忆,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记忆。在作者心里,书,已然是“往事”:书里记载了往事,书也记录了读书人的往事,同时,书,也成了读书人的往事。这种“往事”,是作者与书之间的那种契合,那种情谊,那种难舍难分,那种宁以牺牲友情去维护的一分执著。能写到这份上,“书”,活了,“人”,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