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制度
提要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前提,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缺失的实际,笔者主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两个视角论述构建农村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农村;弱势群体;住房保障
住房政策是政府社会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围绕着国民的住房问题展开。为确保住房权的充分实现,政府加大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走的还是“重城轻农”的路线。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弱势群体,而把占全国2/3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据统计,到2007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有2,148万)排出在住房保障制定之外,这是极其不公平的,也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而且当前政府解决我国农村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措施对农村弱势群体来说是“杯水车薪”,其主体还是延续农村住房以家庭保障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的传统保障方式,这已经远远不能有效支持农村弱势群体。所以,针对目前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缺失的实际,笔者认为当前构建农村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基石
(一)体现社会优越性。目前,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已经很成熟。美国以市场供应为主,中国香港采取双轨制供应体系,新加坡实行以政府为主的供应体系。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目前关注的重点只在城镇弱势群体,主要采取的是廉租住房的形式。农村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一直就被排除在外,且这种现象一直以来就认为是合理的。长期以来,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农村住房问题是农村村民自己的问题,以购建住房和租房家庭户之和为总体,购建住房家庭户占了总体的91%,恰恰忽视了农村弱势群体在住房建设方面的“力不从心”(每年都有不少农民因结婚、攀比等原因建房而陷入了更加贫困的处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发现我国农村社会政策体系中的住房保障制度不仅可以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制度支持,同时也是我国农村今后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农村住房保障的支持,以增强农村村民在市场经济中的抗风险能力,体现社会优越性。
(二)实现制度公平。社会政策以社会公正为理念基础。对农村弱势群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