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206.煤矿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207.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208.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办法(试行)》之规定:对决定关闭的煤矿,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停止供应火工用品,收缴剩余火工用品。()
√ 209.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决定关闭的煤矿,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和线路。()
√ 210.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 211.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煤矿企业要妥善遣散从业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
× 2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被关闭煤矿,应当自煤矿关闭之日起30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
√ 213.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214.根据《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之规定: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
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 215.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216.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217.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218.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219.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220.受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结。()
√ 221.受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
× 222.国有煤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安监人员带班进行。()
√ 223.国有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熟悉生产的,要保证1至2次下井带班。()
√ 224.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
√ 225.煤矿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等关键阶段,集团公司的负责人要按规定到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 226.乡镇煤矿、其他民营煤矿的各类作业,必须由技术员在现场带班进行。() √ 227.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负责人,所属各矿的负
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下井带班办法,由集团公司制订,报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 228.下并带班人员要把保证产量和进度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 229.煤矿矿长、区队长是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 230.煤矿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区队长报告。() √ 231.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矿长、区队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 232.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
√ 233.下井带班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 234.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是落实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 235.对不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并带班制度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 一、判断题
√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
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 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 4.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 √ 6.我国煤矿伤亡事故分析常用的统计指标是百万吨死亡率。() √ 7.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 8.群众监督是由工会系统来组织实施的。()
√ 9.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 10.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 11.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 12.安全监察有两方面的基本职能;一是实行监察;二是反馈信息。() √ 1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 14.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对经济效益与安全业绩都非常突出的矿可有可无。() √ 15.煤矿安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会同各部门参加。() × 16.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 17.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概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 18.安全文化的核心思想是安全。()
× 19.煤矿三大规程是指《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保安规程》。() × 20.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 × 21.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
√ 22.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 24.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
√ 25.安全行为科学应用于指导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对策,有助于实现高水平的安全生产。()
× 26.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 √ 27.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人的失误占主导地位。()
√ 28.不良的情绪状态(如过度的情绪低落或高涨)是导致行为失误、引起事故发生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 29.企业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企业的预定目标,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综合性活动。()
√ 30.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评估。()
√ 31.安全的生产力作用可通过对安全增值的计算来进行合理的评价。() × 32.班组安全管理要以生产效益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为目标。()
√ 33.安全评价综合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系统的安全进行预测和度量,是科等管理的重要手段。()
√ 34.从统计的观点出发,对于大量的伤害事故,伤害严重度是从没有伤害直到许多人死亡的连续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