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
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燃气企业职工实施劳动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不同情况,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公用局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日查、月查、自查、互查、抽查、普查、一般检查和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前节后检查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职工安全思想认识情况、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工程施工现场及设备运行与保养情况、安全设施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以及落实整改措施结果等。
三、检查形式
1、综合性大检查,以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为主要内容,安全科和监察科等部门参加。
2、安全部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节日前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以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防汛、防暑、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3、对特种设备(如电气、焊接、锅炉)、剧毒、易燃、易爆物资、要害部位及煤气用户,安全生产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每年进行2—4次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并加强对日常巡回检查的督促指导。
4、督促燃气企业每年要对用户进行至少1次入户检查对燃气用户表具、灶具、热水器、立管、软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可与平时入户抄表、检修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