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