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评标、定标评审表》会审,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及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组备案;后期相似工程如仍采用费率招标,则应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和集团主管副总签字批准,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备案;在有详细施工图的情况下,严禁采用费率招标;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对各公司费率招标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定期进行检查。
4.3.1.6 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
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造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4.3.1.7 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下费用作出详细、
明确的说明(是否计取,如何计取),这类费用包括: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用、总承包配合管理费等。
4.
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 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当地主要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
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 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工程管理部主持,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
部、项目部等共同参与并分别从合格承包商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等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 如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再组织进行考察
确定(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该数据库。
4.
3.3 发标
4.3.3.1 招标文件的发放和答疑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参与。 4.3.3.2 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
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4.3.3.3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
3.4 开标
4.3.4.1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成本管理部,投标
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 成本管理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
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
3.5 评标、定标
4.3.5.1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各公司根据项
目情况选择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权重评标打分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综合评议。
4.3.5.2 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
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4.3.5.3 成本管理部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与投标单位
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程管理部评审技术标,成本管理部评审经济标。
4.3.5.4 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发包单位
在类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施工经验)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填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4.3.5.5 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结合项目目
标成本指导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4.3.5.6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招标工作小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
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3.5.7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4.3.5.8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需做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3.6 签定合同
4.3.6.1 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定合同时间之内,工程管理部会同成本管理部负责按照招标
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3.6.2 积极加强与当地招标办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争取
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4.3.6.3 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招标工作的同时,全面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注意规避
各种风险,确保合同实际利益条款(让利优惠、承包商资金垫付等)的有效执行。
4.3.6.4 具体情况参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4 其他规定
4.4.1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万科集团内所属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
标,而当地政府招标办规定的招标则按当地政府招标办的规定办理。
4.
4.2 投标结束后,工程管理部应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
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4.4.3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
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检察机关。
4.4.4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及中标单位的履
约情况须定期上报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备案,作为集团总部必须掌握的信息。
4
.4.5 集团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将不定期检查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招标情况。
4.4.6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情况
确有不合适之处,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之请示,报集团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核实,经总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
5. 表格
VKCW03-20-F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承包商结果审批表》
VKCW03-20-F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开标记录》
VKCW03-20-F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
6.支持文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
编号: VKCW03-20-F1 版本:A/0 表格生效日期:2001年09 月 01日 序号:
日期: 年 月 日 考察单位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注册资金、企业性质、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书) 考技术经济情况 (人员组成、施工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净资产、负债、流动资金) 察内容公司招标小组意见 近年(在建)工程一览 (施工质量、获奖等) 其他情况 (信誉、与业主配合等) 参与考察 人员签名 项目部 工程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 其他部门及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