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师不乱收费保证书 教师不乱收费保证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治理乱收费保证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 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 年 8 月 15 日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6)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
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
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6.11.23日
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承诺书 为彻底落实教育局(2016)号<<长岭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按学校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不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办班活动、不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去民办学校兼课,不在民办教育等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不为他人介绍家教、补课生源;不向学生推荐、代售、销售各种辅导资料。 如有违反规定,愿意接受如下处理: 1、自愿接受学校、教育局关于整治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和从事有偿家教的任何处罚。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负相关的责任。对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主动负法律责任。 学校:太平川镇第四小学 承诺人:
2016.3.10
拒绝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违纪收费;___ 二,严格执行《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禁设小钱柜,制止乱收费的若干规定》(粤职师
院办字[xx]22号),不违规收费;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
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学生摊派资料、向学生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义务,用实际
行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社庚中小全体教师做到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组织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向学生摊派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资料。不向学生乱收一分钱,不接受
学生馈赠的礼物、礼品等。 若有上述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年的绩效工资(代课教师扣除相应代课工资);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我
们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名): 社庚中心小学
2016.9篇二:治理乱收费保证书 治理乱收费保证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年8月15日 农民文化学校情况 自从建立了农民文化学校,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热情高涨,他们有组织地接受学习,认真
上好每一堂课,无一人迟到早退。 经过学习,人们掌握了基础知识,能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实际生活中。全乡基本上扫除了
青壮年文盲,人们的思想觉悟普遍得到提高。 农民文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刘家馆中心校 2003年8有15日 校级领导干训情况统计表 校级领导干训情况统计表 刘家馆中心校 年 月
日
篇三:2016乱收费保证书 2016乱收费保证书 乱收费保证书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廉洁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自身
廉洁从教行为,努力争取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此,本人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科学的教师观,积极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走“轻负高效”之路,积极发
扬科学执教、文明执教、团结协作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 三、遵守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政策,不收取学生资料费、班费、油印费,不介绍学生到指定的书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不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诺,由学校上报果珠中心学校按有关纪律规定查处。 承诺人: 2016年9月25日 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
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
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
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6-9-1
收费公开承诺书 金宝初中2016年度 收费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促进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认真 履行职责,抓好义务教“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及时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 二、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部门有关教育收费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费。 三、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征订学生用书;不随意为学生征订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行政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一费制”的管理规定,不加收任何费用。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强化监督,实施“阳光收费”。坚持民-主,坚决实行收费公开,严格按照校务公开
的要求,做到公开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
容一经发现学校教师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执行2016年省、市、县教育收费的精神,切实
规范教育系统收费行为,特订立此责任状: 一、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学以校、小学以片区为单位,按季度向中心学校报送问查情况。 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一费制”规定。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
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据实代收书本费,禁止白条收费。 三、 严禁下列各种收费行为: 1、 严禁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2、 严格有关部门、学校和教师向学生征订、搭售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未经批准纳入学
校用书目录的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和报刊杂志等。 3、 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与入学、招生、考试成绩挂钩的“不足龄费、赞助费”等。
4、 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 、各学校凡出现教育乱收费行为,被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取消年度考核前三名的资格。
签名: 九龙镇中心校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
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
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
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 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
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
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
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
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我镇小学教育收费规范,切实做好防止教育乱收费工作,特签订2016学年度治理
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一、 各小学严格执行免除杂费、课本费政策,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 目、提高收费标准。 二、 坚决抵制有关部门的乱摊派和搭配销售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要求;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各种教辅资料、参加各种辅导班及其他服务性收费;严禁使用盗版教辅资料;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学习及生活用品;严禁强制学生办理
人身保险或统一投保。 三、 禁止学校收择校费,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以捐资助学、招特长生、办“奥数”等培训班为名乱收费。
四、 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教师要全部签订承诺书。 五、 严禁“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六、 各学校规范办学及收费行为,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高收费、乱收费行为;严禁
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行为。 七、 中心校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教育局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菏教办字[2016]25号)精神及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各学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责任追究,对发生教育乱收的当事人进行严肃
处理,对因工作不到位,产生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以上各项确保落实到位,如因工作失误,制止不力出现严重的乱收费问题,愿依法依纪接受处理。 中心校校长:(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