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判断铅酸蓄电池故障是由长期欠充电引起的,因为铅酸蓄电池可能再送来维修之前已用了相当长时间,或铅酸蓄电池再充满电后搁置了很长时间不用。按国家标准,铅酸蓄电池每月因自放电而损失的容量只要小于15%,仍是合格品,所以充满电搁置2个月后的铅酸蓄电池,其容量衰退至70%属正常,开路电压也会偏低。
再修复前先将铅酸蓄电池充满电,然后再进行放电检测,并记录修复前铅酸蓄电池的实际放电时间,并根据放电时间计算出该铅酸蓄电池的容量。再放电检测时发现短路或断路的铅酸蓄电池,应予以报废。被检测铅酸蓄电池中放电时间超过该铅酸蓄电池标称容量80%的属于正常使用容量的铅酸蓄电池,硫酸盐化程度并不严重,可以暂不修复,留作重新配组使用。
以放完电(终止电压为1.8V)若干电压(例如1h)表现的开路电压为依据,将待维修铅酸蓄电池分为若干挡,分档越细可修复率越高。从原理上分析,铅酸蓄电池放完电后的反弹电压值与极板硫酸盐化程度成正比关系,反弹电压值越高,硫酸盐化程度越严重,加补充液后所需充入的电量越大。因此,再维修铅酸蓄电池时,再充满电之前进行一次放电至1.8V的反弹电压检测,用于判断极板盐化程度。将反弹电压近似的铅酸蓄电池分配至同一组中进行串联充电,有可能大大提高铅酸蓄电池的修复率。具体修复程序为:放电至1.8V(检测1h反弹电压数据)→充满电 →加补充液→ 放电50%(1.95 →小电流慢充→ 电压保持3h不变
6
→重新配组 →修复结束。 3. 补充电解液
对于失水铅酸蓄电池(一般表现为使用1年以上时容量低于50%)和使用期限超过8个月的铅酸蓄电池,应当补水并静置10h左右再进行修复。对于容量低于30%的铅酸蓄电池,原则上予以报废处理。铅酸蓄电池再使用1年以上可能有失水现象,使用1年半以上的铅酸蓄电池必须先进行补液,然后再进行修复。因铅酸蓄电池生产厂所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再工艺 结构上各有不同,对极板间夹有蜂窝状介质(AGM)的铅酸蓄电池,应用铅酸蓄电池生产厂要求的补充液进行加注。
常规的补液方法是:可以补充蒸馏水 去离子水或比重为1.0-1.28的补充液,铅酸蓄电池补液后需静置10h左右,使铅酸蓄电池内的充分融合后再进行修复。补液不能过量,补液浓度过低 给不缺水的铅酸蓄电池补液都会影响铅酸蓄电池的修复效果,或者造成铅酸蓄电池容量下降。严禁使用普通饮用水或劣质铅酸蓄电池补充液,否则将造成铅酸蓄电池的严重损坏。 4. 仪器修复及充电 5. 放电测试
6. 铅酸蓄电池的重新配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