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3.3.1用手工和动力工具,如用铲刀、手工或动力钢丝刷、动力砂纸盘或砂轮等工具除锈,以字母“St”表示。
3.3.2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也应清除。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后,钢材表面应清除去浮灰和碎屑。
3.3.3对于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过的钢材表面,本标准订有两个除锈等级,其文字叙述如下:
St2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参见照片BSt2、CSt2和DS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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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3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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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应比St2更为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参见照片BSt3、CSt3和DSt3。
3.4火焰除锈
3.4.1 火焰除锈以字母“FI”表示。
3.4.2火焰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火焰除锈应包括在火焰加热作业后以动力钢丝刷清加热后附着在钢材表面的产物。
3.4.3火焰除锈后的除锈等级文字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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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火焰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为表面变色(不同颜色的暗影)。
参见照片AFI、BFI、CFI 和DFI.
4.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的目视评定
4.1评定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应在良好的散射日光下或在照度相当的人工照明条件下进行。检查人员应具有正常的视力。
4.2待检查的钢材表面应与相应的照片(参见第五章)进行目视比较。照片应靠近钢材表面。
4.3评定锈蚀等级时,以相应锈蚀较严重的等级照片所标示的锈蚀等级作为评定结果;评定除锈等级时,以与钢材表面外观最接近的照片所标示的除锈等级作为评定结果。
注:(1)影响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目视评定结果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
a. 喷射或抛射除锈所使用的磨料,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所使用的工
具; b. 不属于标准锈蚀等级的钢材表面锈蚀状态; c. 钢材本身的颜色; d. 因腐蚀程度不同造成各部位粗糙度的差异; e. 表面不平整,例如有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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