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外包方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电力供应科设备安装、维护及其他工作涉及外包商的外包方管理。
2.本科室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外包方的日常管理,并针对外包方制定各自的外包方检查、管理措施。
3.施工作业前外包方需与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开工证以及控制区临时通行证。
4.施工作业前我方人员必须检查外包方的相应资质及相应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5.检查外包方将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是否适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隐患立即填写整改通知单要求外包方进行整改。 6.需进行危险作业工作的,作业前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
7.需我方全程陪同外包方作业的,我方需指派一名员工全程陪同外包方作业,对外包方的工作进行监管。
8.施工作业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设置到位,能源锁定是否满足要求,并要求外包方施工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劳动保护装备。
9.相关各站应监督检查外包服务供应商执行和遵守相关文件,检查内容包括: 1)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立即指出并要求改进; 2)每月按相关文件定期检查一次,并记录、发现问题要求整改; 3)当发现严重问题或难以协调解决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10.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外包方进行招标、评审等工作。
2.6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申请办理开工证,还应至安全质量管理部办理通行证,无证人员将被拒绝进入;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本公司时,必须主动出示相关证件,佩带安全用具,不得穿拖鞋、背心,否则将被拒绝进入;
3.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保证其特种作业人员都具备有效证件,且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负全部责任;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他与施工无关的物品进入施工区域,所有人员在施工期间进出施工区域时都应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围的环境卫生,爱护本公司的所有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本公司的所有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等),如确有需要,必须经本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人员在工作区域外不得四处走动,不允许进入其他非施工区域和办公室; 7.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电力设施时,必须经电力供应科同意后,在指定电工的指导下方可进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