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
任课教师酬金及管理费发放细则(试行讨论稿2013)
为了体现“突出岗位、按岗取酬;按劳取酬、优劳优酬;职责分明、责酬一致;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参照《国际合作学院任课教师酬金发放细则标准(2011)》、《国际合作学院津贴分配暂行办法(试行)(2011)》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发放办法:
一、教师课酬金标准:
1、本院教师基本课时标准(不实行绩效奖励): 职 称 课时酬金(元/当量课时) 教授 100 副教授 80 讲师 60 助教 50 见习 40 外院及外聘教师基本课时标准(实行绩效奖励): 职 称 课时酬金(元/当量课时) 教授 90 副教授 70 讲师 50 助教 40 见习 30 备注:研究生教员参照见习标准执行 2、课程系数计算 授课类别 中文授课 双语授课 全英文授课 课程系数 1.0 1.5 1.8 双语课程及全英文课程以学院核定为准,通史类课程不在此列。 3、理论课人数系数:50人及以下为,1+(人数-50)/100,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1.5。
实验课人数系数=班级人数/30,班级人数30人以下的按30人计,但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0。
二、绩效奖励: 1、绩效考核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有关高等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2)注重个人修养,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公众形象优秀,能够体现出高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品行特征,具有较高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
(3)外院教师及外聘教师按时签订《合同书》,按时(开学两周内)上交《教学进度表》,按要求认识填写《教学反馈表》并及时上交;
(4)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随意更改。一学期内未出现无正当理由的调课,停课,调换教室和增减课时,找人代课等现象。上课不迟到、早退,及时与教务秘书沟通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5)按时按量布置与批改作业;严格记录评定学生平时成绩;根据学院要求上交AB卷及标准答案。
(6)上课对学生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协助班主任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及
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与思想动态;
(7)任教期间没有出现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能够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师教学工作条例进行教书育人;
(8)能做到勤奋敬业,积极主动地承担并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的尊敬与好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奖励办法:
综合一学期考核情况,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生上课的教师,其课酬金在学校标准基础上提高N元作为绩效奖,具体奖励由教学科提出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如发现存在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全部扣除本部分奖金,只发基本标准课时费。
教师来源 奖励标准N(元/当量课时) 外院 外聘 库克项目外聘 20-30元 5-10元 10-20元 三、委托其他学院安排教学的管理费标准: 授课类别 中文授课 双语授课 全英文授课 管理费计算方法 学校课酬标准*当学校课酬标准*当学校课酬标准*当量课时*20% 量课时*30% 量课时*50% 管理费说明:参照学校规定,通过其他学院安排的老师,管理费支付给学院,其所在学院计算教师工作量。
四、个别商定:
课酬及奖励有个别特殊商定的按商定执行,但需纸质记录备案报送教学科。经学院领导同意,拟以低职高聘的教师需签署书面协议,并报教学科。
五、港澳台联考课程教师(不分本院或外聘): 1、基本课时标准:100元,不分职称。
2、人数系数:50人以内为1,每增加10人以内增加系数0.1, 上限为1.5。语文、数学等紧缺专业的课程再补贴0.1。
3、补贴:上课地点在茶山的另每次补贴交通费30元。
4、奖励:课程结束,学院颁发总课时10-30%的奖金奖励认真上课并无无故调、停课的教师,具体奖励系数由教学科提出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
六、其他补充酬金标准: 1、晚自修和早自修: 以上课形式指导的晚自修,同上课一样计算。上课地点在茶山的另每次补贴10元交通费。值班形式的晚自修按加班费标准由学生科计算。
2、监考:
本院教师监考80元每场,周末监考补助交通费20元。在本院承担监考任务的非本院教师,须按学院规定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每监考一场100元。非本院且非教师身份人员监考60元每场。
3、讲座:
学院聘请的非本院教师为学生开设学术性讲座,在学校规定的标准上按职称和知名度相应提高,每场按以下标准支付酬金:著名教授1000元,普通教授800元,副教授500元,讲师300元。
4、课程建设:
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规定时间提供学院要求的个人简历,课程大纲和进度表。另外国际化教师需按协议完成课程档案建设,按全英文课程补助300元每门,中文课程200元每门(提交初稿支付一半,教研室审核符合要求支付余下)。
5、毕业大补考:出卷费200元/门,改卷费10份以下50元,10份以上80元
6、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指导费:
指导一篇本科生毕业论文,全日制为每篇10个当量课时,成教本科每篇5个当量课时,毕业实习指导及毕业实习总结批改50元/生。
7、学院非专职教师兼课,按对等专职教师级别享受同等待遇及职责执行。
国际合作学院教学科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