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烟雾病诊断治疗指南
(williis环自发性闭塞)
目录
1.烟雾病的概念 1.1 诊断标准 1.2 诊断性分类 2.烟雾病的流行病学 2.1 发病人数及男女比例 2.2 发病年龄 2.3 无症状型烟雾病 2.4 烟雾病的全球分布 3.烟雾病的病理学及病因学 3.1 病理学 3.2 家族型烟雾病 3.3 遗传因素 4.烟雾病的症状 4.1 首发症状 4.2 发作频率
4.3 不同年龄和烟雾病类型的症状特点 5.类烟雾病 5.1 类烟雾病
5.1.1 定义 5.1.2 补充事项 5.1.3 证据 5.2 单侧烟雾病 5.2.1 定义
5.2.1 症状和诊断标准 5.2.2 流行病学
5.2.1 单侧型烟雾病向双侧性烟雾病进展 6.烟雾病的诊断
6.1 脑血管造影与核磁影像学诊断
6.2 脑血流灌注(CBF):SPECT与PET的诊断 7.烟雾病的治疗 7.1 外科治疗 7.2 药物治疗
7.3 除学习烟雾病的治疗 8.烟雾病的预后
8.1 儿童烟雾病的预后 8.2 成人烟雾病的预后 8.3 无症状型烟雾病的预后
1.烟雾病的概念
1957年首次对烟雾病的脑血管造影特征进行描述(自发性willis环闭塞,脑血管呈现“烟雾状”)[8],1960年将其明确命名为烟雾病【1-3,6,7】。烟雾病的病理学特表现为:颈内动脉末端慢性进行性狭窄,进而导致在脑基底部出现由大量侧枝循环形成的异常血管网(烟雾状血管在脑基底部,“烟雾病”的命名来源于日语,描述了在血管造影时侧枝循环形成的特殊影像【6】),最后,双侧颈内动脉闭塞,烟雾状血管消失,颈外动脉系统和椎基底动脉系统向颅内形成大量代偿【1-3,5-7】。该病被劳动卫生社会福利部的疑难病治疗研究组织所收录。现该组织对烟雾病诊断学标准如下: 1.1 诊断标准
(1) 脑血管造影是明确诊断烟雾病的金标准:
(i)颈内动脉末端或大脑前动脉和/或大脑中动脉起始部狭窄或者闭塞; (ii)造影动脉期在狭窄或者闭塞血管附近出现异常脑血管网; (iii)双侧均符合(i)和(ii)的表现。
(2) 当MRI和MRA的表现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可不行脑血管动脉造影检查。以下为“MRI和MRA影像学诊断标准”:
(i)MRA显示颈内动脉末端或大脑前动脉和/或大脑中动脉起始部狭窄或者闭塞;
(ii)MRA显示在基底部出现异常脑血管网;
注意:当MRI显示在基底节区出现2个以上可见的流空影时,可以将流空影作为异常血管网的表现。
(iii)双侧均符合(i)和(ii)的表现。
(3) 烟雾病病因学未明确,需要与以下同烟雾病临床表现相似的脑血管损伤的基础疾病进行鉴别诊断:(i)动脉粥样硬化,(ii)自身免疫性疾病,(iii)脑脊膜病,(iv)脑肿瘤,(v)Down's综合征,(vi)神经纤维瘤病,(vii)头部外伤,(viii)头部放射线照射后脑血管损伤,(ix)其他。 (4)病理可以作为诊断参考:
(i) 动脉内膜增厚,主要表现在双侧颈内动脉末端由于该原因引起的血
管官腔狭窄或者闭塞;脂质沉积偶发于增厚的内膜;
(ii) Willis环受累动脉(大脑前、中、后动脉)偶发不同程度的狭窄或者闭塞并伴有血管内膜纤维细胞的增厚、内弹性膜的波动以及中膜变薄; (iii)Willis环周围可见大量血管沟通(穿通支和吻合支); (iv) 软脑膜可见网状的小血管网。 1.2 诊断性评估
烟雾病可以基于上述(1)-(4)标准诊断为明确烟雾病和可能性烟雾病。在行尸检未行脑血管造影时,应参考诊断标准(4)。
明确的烟雾病:符合诊断标准(1)或标准(2)并且符合诊断标准(3)。儿童烟雾病患者中,如果一侧脑血管符合诊断标准(1)或者(2)中的(i)和(ii),同时对侧颈内动脉末端明显狭窄也可做出明确诊断。
可疑的烟雾病:符合诊断标准(1)或者(2)和(3),但除去诊断标准(1)(iii)和/或(2)(iii)。
2.烟雾病的流行病学
烟雾病多发于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各国,西方国家少发,由日本报道的烟雾病流行病学数据可精确代表世界分布。
早期的流行病学调查包括1970年由Kudo对376名患者进行的评估分析以及Mizukawa等对518例患者进行的评估分析。此后,1977年建立了对Willis环自发性闭塞研究的委员会。1983年开始,委员会成员逐渐开展病例统计和随访调查,截至2006年,共计962例患者入选,其中有785例确诊的烟雾病患者和60例可疑烟雾病患者以及62例类烟雾病患者。除了通过该委员会进行资料统计积累外,在1984年、1990年和1994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 全国性的流行病学调查。
2.1 发病人数及男女比例
1994年Wakai等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流行病学调查,约3900人被认为患有烟雾病(为了更确切,该数目为进行过检查的患者人数)。3.16/10万人受到烟雾病的影响,其中发病率约为0.35/10万人。从“对Willis环闭塞疾病进行药物治疗的患者”该定义将,2005年患者人数与1994年相比,从5227例上升至
10812例。如果现在在此进行全国性调查,发病人数必定远远高于1994年。该结果的产生与疾病宣传力度的加大和人们对烟雾病认识的不断加深有关,同时,1995年推出的“烟雾病MRI和MRA影像学诊断指南”使得仅仅通过MRA便可诊断烟雾病,该指南同样使人们更易于发现烟雾病。
从不同的报道看烟雾病发病的男女比例几乎一致:1:1.8-1.9.女性多发,10.0的病人有家族史。 2.2 发病年龄
1994年全国性调查和2006年数据库评估发现烟雾病首发症状有着相似的发病年龄:表现为“双峰型”,主要的高峰在前十年,其次发生在20岁-30岁,然而最近的一项报告指出烟雾病的首发年龄前较之前的结论更高一些。烟雾病不同的首发症状类型将在第四部分介绍。2006年数据库评估分析指出出血型烟雾病其首发症状出现的年龄在20岁以后,并呈单峰型。然而另一项研究指出出血型烟雾病首发症状出现在50岁-60岁之间。 2.3 无症状型烟雾病
最近几年,无症状型烟雾病和不表现特殊症状的烟雾病(例如头痛)逐渐引
起人们的关注。上述类型的患者增加的原因部分是由于MRI的广泛应用和在体检时进行头部检查的人数增多。Ikeda等对11402例健康体检的患者(男性7570人,女性3832人,均行MRI/MRA检查)分析后推测烟雾病的患病率在无症状人群中为50.7/10万人。Baba等对北海道地区进行了一项流行病学调查,烟雾病的患病率约为10.5/10万人,该结论远远高于先前调查得出的结论。然而该研究包括动脉粥样硬化在内的患者未排除,同时该研究可能未包含相当相当数量的潜在烟雾病患者(无症状型烟雾病或者仅表现为轻微症状的烟雾病)。 2.4 烟雾病的全球分布
Goto和Yonekawa回顾分析了从1972年至1989年发表的文章指出除了日本外约有1063例烟雾病的报道。这些患者中有625人为亚洲人(韩国289例,中国245例),201例为欧洲人,176例为北美或者南美人。1990年全国性普查报道约3000日本人患有烟雾病,即使考虑到对本病的认识程度的差异,烟雾病更常见于亚洲患者,而且其最大的病例数在日本。更有趣的是欧洲和北美/南美洲报道的病例中有许多亚裔和非裔患者,而高加索族几乎很少报道。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