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益煤矿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第二节 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依据
一、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编制。主要依据有: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
2、法规、规程
(1)《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第114号);
(2)《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字[2003]24号); (4)《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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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5号令);
(6)《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2006]第116号文);
(7)《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06]第216号);
(8)《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劳动定员核定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2006]第14号);
(9)《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21号令);
(10)《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1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第56号文);
(1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06]第133号);
(13)《煤矿矿山救护工作暂行规定》、《煤矿救护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安监字[2000]第17号文);
(14))《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06]第21号);
(15)《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8〕70号);
(16)《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3、技术标准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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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07); (5)《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384-2007); (6)《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
(8)《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1023-2006); (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12)《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13)《矿井安全装备通风标准》(MT/T5016-96); (14)《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5)《矿井防灭火规范》(1988煤安字第237号);
(16)《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2009-12.1日实施]);
(17)《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 1020-2006); (18)《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1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20)《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 (2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2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3)《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24)《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1045-2007)。 4、上级文件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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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
(2)《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 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8〕25 号)。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4)《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检查表的13项内容》。 二、煤矿评估基础资料
(1)安益煤矿矿井基本情况说明; (2)安益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3)安益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批复; (4)安益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5)安益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6)安益煤矿水文地质有关资料; (7)安益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8)安益煤矿掘进作业规程; (9)安益煤矿采煤作业规程; (10)安益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11)安益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安益煤矿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节 重大风险源分析研判的基本程序
本次重大风险研判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现场勘查;重大风险危险源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分析;煤矿重大风险危险源等级划分;提出防范事故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效果评价;分析研判的结论与对策建议;编制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程序见图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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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 现场勘查 重大风险分析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分析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重大风险危险源等级划分
应急救援预案的效果评价 做出研判的结论与对策建 编制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图1-3-1 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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