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
第一部分 总论
1. 1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作为方正公司服务的窗口行业,不仅代表本授权维修机构的公
司形象,还代表着方正公司及整个方正科技服务网络的行为形象。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的每一位成员的言行举止都影响着授权维修机构、方正公司在用户心目中的印象,这对以后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的业务开展、授权维修机构与方正公司的合作、方正公司在该行业的发展前景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2《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在根本上规定了授权维修机构的行为,规范,
它维系着方正科技服务网络的商业及社会形象,是各授权维修机构的商业道德准则,对整个授权维修机构的道德风尚起决定性的引导作用。因此,任何经甲方调查取证并明确证明乙方违反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1.3 商业道德准则的定义:任何以欺骗行为,在主观和客观上造成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利益
上的损失或伤害的行为,都将视为违反《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其中合作方包括方正科技的用户、方正公司及其它授权维修机构。
1. 4通过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的实施与贯彻,将更加促进授权维修机构、
方正科技经销商、方正公司及用户之间的良好协作关系。
第二部分 总则
2.1 有违反商业道德准则的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的人员,包括维修经理、工程师及协调
员不能在方正科技服务网络中的任何一家授权维修机构继续从事方正科技产品的维修工作。
2.2凡未经《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培训的授权维修机构人员,包括无培
训记录的人员均不能上岗进行维修服务。
2.3所有经甲方调查取证并明确证明乙方违反《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商业道德准则》的
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及惩罚。维修机构及个人都要为其行为而负责。
2.4 由于员工个人行为违反该准则,除员工本人接受处理外,其公司也将因管理不当而同
时受到处理。
2.5 如乙方录用了“因违反准则而被开除”的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授权维修协议
第三部分 服务中立性
3.1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授权维修机构的维修业务不得超出《方正科技授权维修协议书》
及其附件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授权维修机构不得以方正公司或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的名义向
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协议中规定的维修服务,并向其支付劳务费、搬运费或任何名目的费用。
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授权维修机构不能在任何地区开设授权维修分支机构,并从事方
正科技产品的维修服务活动。
3.4 授权维修机构必须为当地的方正科技产品用户提供绝对中立的维修服务。授权维修机
构在提供维修服务的过程中不允许受其销售因素的影响,也绝不允许授权维修机构因个人关系问题,给予用户不公平的待遇。在销售活动中,授权维修机构所在公司亦不得影响或暗示用户如在其他经销商处购机将不能在授权维修机构得到平等对待。 3.5 授权维修机构不能利用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之名义销售假冒方正科技产品非法牟利。 3.6 授权维修机构不能拒绝用户的保外维修服务申请,禁止通过向用户明示或暗示而将用
户介绍到其他的非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进行保外产品的维修服务。
3.7授权维修机构在提供维修服务的过程中不允许发生影响方正公司及方正公司授权销售
商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部分 服务过程
4.1授权维修机构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运作。包括日常维修服务单的填写;各种流程及
制度。
注释:由于在日常的运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方正公司会针对各类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并要求或提醒各授权维修机构在运作中避免发生或再次发生。
4.2 授权维修机构不得伪造服务单。
下列行为也将视为伪造服务单: ? 伪造产品序列号;
? 不符合方正科技产品保修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却给予保修服务; ? 用户详细信息填写不清、有误,使甲方无法正确联系用户或在反馈时发现该用户并非授
权维修机构对其进行服务的用户。
4.3 维修工程师与协调员必须在其经手的维修服务单上签字表示对该维修服务的确认,以
保证维修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4.4 授权维修机构不可为用户伪造三包卡(联保卡)或购机发票以骗取保修,或有意将保
外维修的机器作为保内维修,以骗取劳务费用及维修备件。授权维修机构也不可以向用户明示或暗示,让用户涂改、伪造三包卡(联保卡)或购机发票。授权维修机构有责任认真核查用户提供的联保卡和购机发票。
4.5根据保修承诺应为上门服务的产品,授权维修机构不可在没有提供上门服务的同时,
在填写维修服务单时故意注明“上门服务”,申请劳务费时按“上门服务”结算。 4.6授权维修机构在进行维修服务时,必须由经过甲方认证合格的工程师进行,非授权维
修人员不得从事方正科技的服务业务。
4.7 授权维修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完成后应有用户签字,授权维修机构不可以模仿用户
或替代用户在服务报告单上签字。
4.8授权维修机构的超地域服务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地域划分表’填写,不得故意延长
授权维修机构所在地至用户之间的距离,以申请更高级别代码相对应的劳务费用。 4. 9授权维修机构不能在系统中故意填写不正确的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以谋取多份超地
域补偿。
注释:系统中“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是用于支付超地域补偿的依据,即一次上门维修,不论多少维修单,只给予一次超地域补偿,而为了谋取多笔超地域补偿而有意修改上门时间,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4. 10授权维修机构必须将所有保外维修信息提交甲方以作核实及存档,禁止隐瞒方正科技
产品保外维修交易信息。
4. 11授权维修机构不能在系统中故意填写不正确的备件签收时间、服务上门时间、维修完
成时间以获得更高的考评成绩。
第五部分 服务收费
5.1严禁给予维修用户回扣的行为。回扣包括各类钱币、打折优惠卡及超出正常范围的礼
品和馈赠物品。
5.2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产品维修,严禁授权维修机构向用户收取任何交通费、人工费、加
急费等不符合甲方规定的费用。
5.3 授权维修机构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相应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超额费用。 5.4 授权维修机构在进行保外维修服务,需要更换备件时,向维修用户提供的维修备件价
格需按照当期甲方所公布的统一备件价格执行。
第六部分 备件使用
6. 1 维修备件只能用于由方正科技生产,并由甲方授权的维修服务机构实施维修服务的产
品(或部件),未经许可,不得将维修备件用于非方正科技产品的维修。
6.2 严禁授权维修机构利用保内机器的三包卡(联保卡)及购机发票为保外机器申请备件。
保外机器(或部件)的维修需按照保外维修相关规定执行
6.3对甲方提供的用于保修范围内的备件,不得未经许可挪作他用。 6. 4授权维修机构不得恶意损坏方正科技产品部件及维修备件。
6.5 授权维修机构不能鼓励或暗示用户更换没有性能或功能问题的备件。
6.6 授权维修机构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备件对方正科技产品做任何维修服务。 6. 7 授权维修机构不得故意造成备件帐物不符。
第七部分 资料使用
7.1版权资料的使用
除非甲方特别允许,甲方的版权资料不能以任何方式被复制或重新制造。所有培训资料、考卷、维修手册和资料光盘都是版权资料,属甲方所有。授权维修机构不能对版权资料进行修改、增加、派生、集合、传播、出售、捐献或用于其它任何方式的商业用途。所有供授权维修机构内部使用的复制品,包括维修手册、磁带、录像、光盘或其它电子媒介制作的复制品都必须符合原作品的版权说明。 7.2 版权资料的保管
授权维修机构对甲方的版权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且不可在资料上乱涂乱画。版权资料应按照类型、内容存放在合理、安全的地方。 7.3 方正科技及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名称的使用
授权维修机构在其广告、手册、标牌、店名或其他任何地方出现方正科技、方正科技授权维修机构、全程服务等标识时,必须先报请甲方书面批准。未经书面批准不得使用上述名称或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