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设计规范(4)

2020-02-21 11:19

12.3.2 砌石滚水坝施工

12.3.2.1 清基:按坝底宽度向上、下游各延伸1.0m,按坝体两端高度向两岸边坡上延1.0m,清除沟底与岸坡淤泥、乱石等杂物,直到原状土基或基岩。 12.3.2.2 砌石:坝体全用料石逐层向上浆砌而成。料石长0.5m左右,宽、厚各约0.3m左右。要求料石尺寸均匀一致。 12.4 管理

12.4.1 人畜饮用水井,需砌井台,修井房,保持清洁,暴雨中防止地表径流进入。

12.4.2 暴雨后对小片水地和滚水坝、引水渠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水毁情况应及时进行修补。

第三篇 引洪漫地工程

13 范围

本篇规定了水土流失地区在暴雨期间引用坡面、道路、沟壑与河流的洪水、淤漫耕地或荒滩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技术要求。

本篇适用于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我国南方干旱、半干旱的局部地区也可参照使用。 14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15 基本规定

根据洪水来源,分坡洪、路洪、沟洪、河洪四类,各有不同的漫地条件,应分别采取不同的引洪方式与技术要求。 15.1 引坡洪漫地 15.1.1 漫地条件

当坡地的中、下部是水平梯田,其上部与中部是荒坡、坡耕地或林草地,暴雨中大量地表径流形成坡洪,可引入水平梯田进行漫灌。

15.1.2 措施组成与技术要求

15.1.2.1 梯田区上部的截水沟,拦截上部坡洪,防止冲坏梯田。

15.1.2.2 输水工程。与截水沟相连的排水沟,将坡洪从梯田两端逐台下排时,可用锄、锨就近取土,在排水沟中作成临时小土?,有控制地将坡洪全部或一部逐台引入梯田漫灌。 15.1.3 技术要求

截水沟与排水沟的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参照3.2与3.3执行。 15.2 引路洪漫地 15.2.1 漫地条件

暴雨期间从坡地和农田中排出的大量地表径流,汇集于道路网形成路洪。可引入漫灌道路两旁有低于路面的水平梯田或其他平整农田。 15.2.2措施组成与技术要求

15.2.2.1 一般不需专修建筑物,只需在暴雨期间用锨、锄等小型农具,就近取土,在路边作临时小土?,将路洪引入地中。

15.2.2.2 对每一处漫地面积与路洪的水量、引用量等,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和计算。 15.3 引沟洪漫地 15.3.1 漫地条件

在沟道的中、下游两岸有位置较低的成片沟台地,或在沟口以外附近有成片的川台地或涧滩地,当沟中洪水含沙量较高而且可以控制引用的(一般是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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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1~2km以下),来洪量较小,可引沟洪漫地。 15.3.2 工程结构

15.3.2.1 拦洪、引洪工程。在沟中修5~10m高的拦洪土坝,主要是抬高洪水水位,坝的一端或两端修排量较大的溢洪道,下接引洪输水渠系,暴雨期间能将沟中洪水大部引入农地漫灌。

15.3.2.2 渠系工程。渠系一般设干集、支渠两级,引洪干渠上接溢洪道,下设支渠,将洪水引入农地。

15.3.2.3 田间工程。作为漫灌区的沟台地与川台地,都需事先进行平整,将缓坡地修成宽面低坎的水平梯田,田边有蓄水埂,并作好进水口与出水口。

15.3.3 技术要求

15.3.3.1 沟中拦洪土坝及其溢洪道的规划、设计与施工技术,参照 GB/T 16453.3第三篇要求执行。

15.3.3.2 渠系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可参照本标准16、17、18各章中“引河洪漫地”的要求执行。 15.4 引河洪漫地 15.4.1 漫地条件

暴雨期间有高含沙量洪水的中、小河流 ,两岸有大片平整农地或荒滩地,位置较低,经工程控制,可引进河洪漫灌农地,提高产量,或淤漫荒滩,改造为农田。

15.4.2 工程布局

15.4.2.1 引洪渠首工程。分有坝引洪与无坝引洪两类,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分别采取不同的工程结构。

15.4.2.2 引洪渠系工程。渠系一般由干渠、支渠、斗渠三级组成,干渠上接渠首,下设若干支渠,支渠下设若干斗渠,由斗渠将河洪引入农田。

15.4.2.3 田间工程。以渠系为骨架,将漫灌区分为若干小区,每一小区再分若干地块。每一地块应作好蓄水埂与进、出水口。 15.4.3 技术要求

15.4.3.1 引洪渠首工程、渠系工程、田间工程都可按各地小型水利工程手册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技术文件和图纸,并严格按文件、图纸要求施工。 15.4.3.2 河洪漫地范围内应进行地形测量,以比例尺1∶1000~1∶2000 的地形图,作为规划、设计的依据。对渠系比降,在设计、施工中还需另作专项测量,并根据地形和土壤不冲不淤流速确定。

15.4.3.3 本篇的16、17、18各章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的规定,主要用于引河洪漫地的技术要求。引沟洪漫地可参照使用。 16 规划

16.1 引洪渠首规划

16.1.1 在河岸较高、河洪不能自流进入渠首的,采取有坝引洪。在河中修建浆砌石滚水坝,抬高水位;在坝的一端或两端设引洪闸,将河洪引入渠中。

16.1.2 在河岸较低、河洪能自流进入渠首的,采取无坝引洪。在距河岸3~5m处设导洪堤,将部分河洪导入引洪闸。

16.1.3 引洪渠首应选在河床稳定、河道凹段下游、引水条件好、且高于洪漫区的位置。

16.1.4 在河中修砌石滚水坝,应选河床较窄、基岩坚实、淤泥与卵石层较浅的位置,在河岸修导洪堤,应选在岸坡坚固的凹岸,同时要求河床基岩坚实、淤泥与卵石层较浅。

16.1.5 当计划洪漫区面积很大,一处渠首引洪不能满足漫地要求,应在沿河增建几处引洪渠首,分区引洪。 16.2 引洪渠系规划

16.2.1 渠系由引洪干渠、支渠、斗渠三级组成,要求能控制整个洪漫区面积,输水迅速均匀,沿途不冲不淤。

16.2.2 干渠走向大致高于洪漫区,比降0.2%~0.3%,一般长度1000m左右。 16.2.3 沿干渠每100~200m设支渠,与干渠正交,或取适当夹角,比降0.3%~0.5%,最大不超过1.0%,长500~1000m。

16.2.4 沿支渠每50~100m设斗渠,一般与支渠正交,比降0.5%~1.0%,斗渠直接控制一个洪漫小区,向地块进水口输水漫灌。

16.2.5 干渠向支渠分水处设分水闸;支渠向斗渠分水处设斗门,都需进行建筑物设计,或采用定型设计。 16.3 洪漫区田间工程规划

16.3.1 根据洪漫区不同地形和引洪斗渠与地块间不同的相对位置,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漫灌方式,见图3。

(a)串联式 (b)并联式 (c)混合式

图 3 三种漫灌方式平面示意图

16.3.1.1 串联式。斗渠在洪漫小区地块最高处,控制洪漫面积为狭长地形,地面坡度3°左右,将地面分成若干矩形小块,每块面积0.1~0.2hm2,地边围埂,形成高0.3~0.5m台阶,上一台的出水口即为下一台的进水口,相邻两台进水口应左右错开,最下一台的出水口下连排水渠。

16.3.1.2 并联式。斗渠在洪漫小区地块的较高一侧,控制洪漫面积地面坡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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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将地面建成若干矩形大块,每块面积3~4hm,每块在斗渠一侧的最高处为进水口,另一侧最低处为出水口,并在洪漫小区地块较低的一侧,与斗渠平行设置排水渠,与各出水口相连。

16.3.1.3 混合式。在地形比较复杂的洪漫区内,有的斗渠控制的小区面积内采取串联式,有的斗渠控制的小区面积内采取并联式,形成混合式,以迅速、均匀地将洪水漫到各地块。 16.3.2 洪漫区地块要求

16.3.2.1 对各种漫灌形式,原为农地的都应事先将地面大致平整,保留均匀坡度不超过1°,地块中不应有明显的高凸或深凹的部位。

16.3.2.2 地块四周应有蓄水埂,埂高应能满足一次漫灌的最大水深,并有适量的超高(一般共约0.3m以上);如地面有倾斜时,应对较低一侧的蓄水埂进行具体设计。

16.3.2.3 如在荒滩淤漫造田,应结合地面平整,除去地中杂草和大块石砾。 16.3.2.4 矩形地块的长边沿等高线,短边与等高线正交。 17 设计

17.1 引洪量(Q)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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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Q── 引洪量,m3/s; F── 洪漫区面积,hm; d── 漫灌深度,m; t── 漫灌历时,h; k── 渠系有效利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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