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衣着整齐,不得穿着背心、短裤、凉(拖)鞋和皮鞋。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专业组进行个人赛,录取前六名;初中组、小学组进行男、女个人赛及团体赛,个人录取前八名(第三、五名并列)、团体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三)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按各代表队成员在本次比赛中所有项目得分累加。
(1)竞技、个人品势:第1、2、3、5名,按9、7、5.5、2.5分计入团体总分;
(2)品势、混双团体:第1、2、3、5名,按18、14、11、5分计入团体总分。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等奖项。 十一、报名、报到
(一)各代表队将报名表于5月7日前报寄台州市体育局训竞处,(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中路398号3栋4楼,邮编:318000;联系人:洪博;电话:88055619。报名时间以邮截为准。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邮件至tkd00001@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12市跆拳道比赛××县××学校报名表”。
(二)各队报到时请随带:
1、专业组:(1)二代身份证原件(2)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的运动员注册证;
2、初中小学组:(1)义务教育卡;(2)30天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大会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赛。
3、请各参加初中组和小学组的运动队在5月11日前将参赛的运动员一寸照片一张邮寄到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282号5楼(刘青青收13958698393),需要提前制作参赛证(背面写好名字)。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二、保证金
(一)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缴纳保证金1000元。各队所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有关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二)在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三、参赛经费
1.每单位参赛运动员10名以上,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参赛运动员10名以下(含10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
2.参加专业组每人每天自缴伙食费20元,其它按2012年台州市体育竞赛包干经费开支办法执行,超编人员自理。
3.参加初中、小学组的缴纳报名费130元,用于大会竞赛经费开支。食宿自理,市跆拳道协会协助联系。
4.本次比赛组委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保险,每位运动员另缴保险费用20元
5.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
十四、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有关本次比赛的最新信息、补充通知、《比赛EXCEL电子报名表》等请登陆台州市体育局官方网站www.tzty.gov.cn查询、下载。
主题词:跆拳道 比赛 规程 通知
台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