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知道吗?在这个城市,我是迷路的人,找不到方向。我是一个工头老乡介绍来的,老乡说,大上海,遍地都是钱,只要弯弯腰,你就能把钱捡起来。可是,并不是这样的……”
我认真地听他说,屏住呼吸没有说话,我怕我的呼吸声影响了他讲话的气氛。 “……哥,我干了一个月,问老乡要钱,老乡说投资方还没给钱。干了三个月,再要,老乡说投资方资金周转不过来。干满半年,老乡竟然不见了。我们就问投资方要钱。投资方拿出签收单给我们看:原来老乡携款跑路了啊!我们一大帮子人就去投资方那里去吵、去闹。闹到后来,投资方只好再结工钱给我们。我们是不是有点不地道?”
“一切都会好的。” “对。谢谢你,哥。”
多年之前,一个人站在街角的封闭式的电话亭前,落日的余晖照在他疲惫的身上,不时有路人不无鄙夷地从他身边走过。
他给家里打了个长途。
“你都习惯吗?工作累吗?想家了吗……”妈的问题像连珠炮一般。
“我很好,您放心吧,一切都很好……”他是想笑的,但笑不出来,寻了个理由,匆忙挂了电话。
电话挂了,他没有离开。他有倾诉的想法,许多无法和熟人去说的苦闷与难过。
他拨了一个陌生号码。一个女人的声音,说:“你找谁?”他说:“我是来这个城市打工的,我能和你说说话吗?”电话挂了。
在他拨了第七个陌生电话,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说:“我是来这个城市打工的,我能和你说说话吗?” 男人说:“可以呀。” 他说:“我来这个城市一个月,太苦了,你知道吗?蚊子特别多,第一晚我都没睡着。还有,这里养了一条大狗。那狗白天虽然是拴着的,可很吓人。见人吼两声,能把人给吓尿了。到了晚上,这狗就被放了出来,说是为了看家护院。我就不敢开门,天一黑关在屋里。和我一起上班的几个年轻人,他们住得近,晚上可以回家,我只能呆在这里。白天我们几个人去干活,去挖那大大的树穴。挖树穴我挖不动,一天勉强挖了一个。老板眼睛瞪我,很不满意。老板让我给树浇水,那长长的管子,那重重的机器,都是我从没干过的。浇过水,我身上脏兮兮的像是从河里捞出来的……”
他还说:“我想家了,我想过放弃,想过回家,但我又不能回家……” “一切,都会好的。” “对。谢谢你,”
电话挂了。他的心头却暖暖的,是倾诉过后的放松,还有别的什么。 那个人,是我。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第一个倾诉者刚来城市时花光了在家带来的钱,晚上“睡在了街边石椅子上”,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农民工在城市环境中的生存困境。
B. 第二个倾诉者在谈到老乡携款跑路后一大帮子人找投资方吵闹要来工钱时,说“我们是不是有点不地道”,表现了农民工无奈与善良。
C. “我静静地听他说”“我认真地听他说”“一切都会好的”,这些情态描写和语言描写,充分表现了“我”对倾诉者的尊重和鼓励。
D. 小说表现了三个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遭遇,他们的遭遇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工作压力巨大,以致于通过向陌生人诉说才得以缓释。
2. 将小说的题目“城市聆听”改为“打工倾诉”好不好?请简要说明。(5分)
3. 小说将“我”当年进城打工的遭遇放在了最后,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6分)
【答案】
1. D【解析】“他们的遭遇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工作压力巨大”不当,第一个农民工主要倾诉的是精神上的“孤单”,第二个农民工主要倾诉的是物质上的“工资”(被骗)“我”当年倾诉的是生活环境之差和工作之苦,各有侧重。
2. 不好,(1)表意上,“城市聆听”已经暗含了“打工倾诉”的意思,若改为“打工倾诉”,却不能体现“城市聆听”。(2)人物上,小说重点表现了我由当年的“倾诉”者成为了现在的“聆听”者。(3)主题上,以“城市聆听”为题,更能彰显城市要关注农民工的工作、生存和精神诉求的主题。
3. (1)从情节上看,三个故事高度相似,顺叙排列,难免使读者产生单调之感,而这样处理是一种倒叙的叙述方式,使小说形成一定的起伏,避免了平铺直叙。(2)使“我”的角色逆转,突出主题,前两个农民工正是当年“我”的身影,我耐心聆听他们是因为当年他人耐心地聆听了“我”,“我”的角色逆转,更有冲击力,更突出了每个人都需要心灵关爱,心灵关爱需要传递的主题。(3)先设疑,再释疑,可以吸引读者,前两个故事中,“我”对陌生人的电话骚扰无条件倾听的态度令人生疑,似乎不合情理,读者急欲一穷究竟,结尾才搞清原由,得到合理解释,产生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效果,加深读者印象。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B.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C.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
D.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5分)
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答案】 1.答A。(“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有误)
2.儿子是老余生活的希望。他希望儿子能活出个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捡破烂收垃圾;儿子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其实是延续老余现在的生活,这与老余对儿子的期望形成了巨大的落差,所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反映了老余内心的矛盾与无助,“重重的一下”则体现了老余内心的不甘。
3.①飞机是行文的线索,可以使故事的情节更加集中紧凑。②飞机是理想的寄托,与老余一家的生活形成巨大反差,给老余一家带来了希望。③飞机是城市文明、富足生活的象征,儿子开飞机捡垃圾的理想,使老余的生活希望破灭。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牡丹醉春图
韦延长
傅玑是国内一流的国画大师,善画花鸟、山水和人物,而在花鸟之中,又擅长牡丹。去年,他应邀到铜城画的“牡丹醉春图”陶瓷花瓶,在拍卖会上以三十万元的价格拍出,遥遥领先其他作品。
这个消息是他的弟子符小华告诉他的。傅玑已是八十高龄的人了,但精神矍铄,平日里,他的生活很有规律。
“老师,好消息好消息。”傅玑散步回来时,符小华手里拿着当天的早报,兴冲冲地迎了上去。
傅玑停下脚步,目光平静地看着符小华,缓缓地问道:“什么好消息?”“您的画创造了一个新高,拍了三十万呢。”已届不惑的符小华,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地说道。
在以往的拍卖会上,傅玑的作品曾经拍卖过二十万元一幅。作为当代画家,作品能卖几万的就算是很有成就的了。
“是嘛?”傅玑淡淡地应道,好像这个好消息与他一点无关。
回到客厅,符小华把刊登有拍卖会消息的报纸摊在桌面上。报上刊登着陶瓷花瓶的图片,还有一大段文字说明。这个“牡丹醉春图”陶瓷花瓶,是去年傅玑应邀到铜城画的。铜城每年举办一届陶瓷艺术节。艺术节期间,有一项议题是邀请一些名家现场为陶瓷产品作画,然后进行烧制后拍卖。
傅玑是第一次去铜城作画,也是第一次将画作画在陶瓷上,想不到他的作品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那是他们的陶瓷做得好。”傅玑一边看一边说。
傅玑画的是两枝牡丹,分别开着两三朵盛放的牡丹花,那淡雅的笔画,错落有致的线条,将牡丹那种雍容与富贵的形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傅玑是想取名为“牡丹报春图”的,后来觉得太俗了,就改为“牡丹醉春图”。一字之改,意境与韵味就大不一样。
“老师,您的画是鲜花,他们的陶瓷只是一张绿叶。”符小华说道。 “鲜花少了绿叶,就没有了生气。”傅玑说着,目光落在了衬托鲜花的那几张绿叶上。忽然,他的脸变得僵硬起来——顶头的一张叶子,他少画了两笔,那叶子看上去就有些颓败的样子——但是,如果不是专业的人士,是根本看不出这个微小的错误的。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终于想起来了,那时眼看画作就要大功告成,符小华过来催促他,让他去参加陶瓷发展论坛,回来的时候,他净想着这个画作的名称,结果就忘记把那两笔给添上去了。
几天后,傅玑和符小华专门去了一趟铜城。
来前,符小华并不知道傅玑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刚下车,就被一位姓曹的中年人接到一座豪华的别墅里。
中年人正是“牡丹醉春图”陶瓷花瓶的新主人。那个花瓶此时正摆在他的客厅里。傅玑大步来到花瓶前,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曹老板,希望您能把这个牡丹醉春图陶瓷花瓶让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