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瑶镇初级中学
2009年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本方案经3月27日镇一届三次职代会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发展需要,努力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镇小学教学质量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范围
全镇小学各年级语文、数学学科和三、四、五年级英语。 三、评价办法
1、成绩认定:
学科成绩位于全镇各年级前25%的为A等,25%-60%的为B等,60%-95%为C等,95%以后的为D等。
2、班(科)评价得分:
以各校各班科目得分为基准,计算办法为:
a1:各校班(科)A等百分比 a2:全镇年级(科)A等百分比 b1:各校班(科)B等以上百分比 b2:全镇年级(科)B等以上百分比
c1: 各校班(科)C等以上百分比 c3: 全镇年级(科)C等以上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
b1c1a1科(班)得分(M)=?15+×25+×60
a2b2c24、按照今年上半年小学联考质量评价结果修正,上半年镇联考已评
价的科(班)按上半年评价得分划分为90及以上、80-90、65-85、65及以下四个分数段,将班(科)分为A、B、C、D四档,按照评价办法计算出M值后,各科(班)得分分别除以附值系数,得科(班)当年质量评价得分。附值系数设定为:A、B、C、D四档分别为1、0.95、0.9、0.85。
任教科目得分之和3、教师教学质量得分=
任教科目数年级各科(班)教学质量分之和4、各校年级科目教学质量分=
年级班级数各年级科目教学质量分之和5、学校教学质量分=
学校参评年级科目总数四、结果运用
1、评价得分直接计算到学校、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评价的相应指标中。 2、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划等的依据。 3、中学将依据评价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其奖励办法为:
a、单位奖励:学校评价得分100分及以上为一等奖,90-100分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中学将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与奖励。
b、教师个人(科目)奖励:科目评价得分位于年级前四名的为一等奖,未进入一等奖但评价分高于100分的为二等奖。奖励办法为:语文、数学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英语一、二等奖分别为100、50元。
2009年3月10日
(2009年12月2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