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围绕规划,突出重点。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确定阶段性和年度整合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并以此为平台。确定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
3.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措施,在具体方式上,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因地制宜选择产业、项目、区域等多种形式,带动支农资金整合。
4.明确职责,健全机制。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涉农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明晰界定财政及涉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
5.注重实效,不断完善。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整合机制,不论采取哪种资金整合方式,都要注重取得实效。要建立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取得实效的各项监督制度,健全支农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二)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和方式 1.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要从纵向(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横向(部门之间支农资金)两个方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除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等特殊用途资金外,其他部门预算中用于农业项目的支出,都可纳入支农资金整合范围,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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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的整合。现阶段,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中“切块”下达或虽然定项但能够实行整合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中的农业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水产专项资金、畜牧专项资金、农垦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其他综合类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贴息资金、东部山区林地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农村能源建设等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市、县级财政资金中凡属于与以上省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性质和范围相同及其它能够实行整合的资金,都应纳入整合的范围。部门之间的支农资金,要在做好充分沟通和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当地政府农业发展规划以及所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使用,从而形成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2.资金整合的方式。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实际和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因地制宜选择产业、项目、区域带动等多种形式,确定支农资金整合的方式。一是以产业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项或几项重点产业,按照产业化布局,结合产、供、销各环节的投入重点,并根据相关资金的性质,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二是以项目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项目,围绕项目的统一规划,将相关资金按各自的使用用途实施集中投入。三是以区域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区域,根据政府确定的区域发展布局规划,按照相关资金的性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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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模式,在相关资金的整合具体方式上要研究建立资金筹措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在投入层面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要求,采取纵横向资金“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归集和安排资金;在引导投入的层面上,采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贴息、担保、参股、以奖代补、保险等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发挥资金整合效力。
(三)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方法和步骤 1.工作方法。一是实行先行试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各市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每个市选择一至两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并以“点”上的经验为指导,完善“面”上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对那些所辖县(市、区)数量较少的市,要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同时,各市财政要在省财政相关资金实施整合的基础上,研究市级相应资金的配套整合,并指导和帮助县(市)做好资金整合工作。二是要继续抓好先行7个试点县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全省面上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三是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调度制度。省财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市财政部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推动全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2.工作步骤。第一步是总结经验,全面部署。在学习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先进典型主要做法的基础上,对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第二步各市财政要做好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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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整合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包括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确定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市)、组织专家对整合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拟定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完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等。第三步各地要组织具体实施。各市要组织开展阶段性绩效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向上报送总结报告。第四步省级要组织开展阶段性验收、考评、总结工作。
(四)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配套措施 1.省级财政要为县(市)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一是在编制下一年度农业项目支出预算时,会同省直各有关部门,提前将立项指南和资金额度下达各地,使市县在编制下年度本级预算前就掌握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向和分配额度;二是对由市、县(市)确定项目的资金,省财政按照一定的分配依据,在整合的基础上,能够“切块”下达的都要进行“切块”下达,从而为市、县(市)整合支农资金创造条件。
2.及早下达支农资金,为开展整合创造条件。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更加规范的支农资金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快支农资金拨付进度,为市、县整合当年支农资金创造条件。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支农支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建立起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支农资金运行机制。要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省财政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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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各市、县财政也要修订和完善各项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为做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4.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在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多项支农资金整合投入的情况下,更要把加强资金管理放到突出重要的位臵。在确定支农资金整合投入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方面,要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支农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之通过支农资金的扶持切实能够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在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可能发生违规违纪的环节,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力量,加大对整合投入的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确支农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积极开展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支农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5.建立工作考评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省财政要继续贯彻落实和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点考评内容。对各市、县(市)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实施奖优罚劣措施。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考评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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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支农资金,协调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支农资金整合的模式。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要加强宣传工作,争取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促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达迈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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