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冲击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7
(1)振动冲击夯应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
b. 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敏; c. 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
(3)内燃冲击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3~5min,然后逐渐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作业时应正确掌握夯机,不得倾斜,手把不宜握得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反复夯实。 (8)根据作业要求,内燃料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内改变夯机振动频率。
(9)内燃冲击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11)作业中,当冲击夯有异常的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12)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手把稍向上抬起,将运输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再压下手把,使重心后倾,方可推动手把转移冲击夯。
(13)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砂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