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再通过新闻媒介向全体公众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6、年度性
政府预算的年度性是指预算的有效起迄期限,通常为一年。这是各国政府编制和执行预算的法定期限。目前世界各国规定的预算年度起迄日期不尽相同,有历年制和跨历年制两种形式。在预算年度内,预算工作程序按时序依次递进,在年度之间循环往复。
三、结论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展,财政分配规模日益扩大,不仅财政收支项目增多,而且收支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化。财政收支的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加强对财政活动的计划和管理,要求制定统一的财政预算制度。因此,预算制度既是管理技术科学化进程的一个结果,也是推进财政管理技术科学化的基本手段。财政预算从形式上看,它是按照一定标准将政府财政收支计划分门别类地反映在一个收支对照表中;从内容上看,它是对政府年度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所作的安排,表明政府在财政年度内计划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本,政府又如何为这些成本筹集资金。与一般预算不同的是,财政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财政预算基本内容的级次划分、收支内容、管理职权划分等等,都是以预算法的形式规定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过程也是在预算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财政预算编制后要经国家立法机构审查批准后方能公布并组织实施;预算的执行过程受法律的严格制约,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改变预算规定的各项收支指标,通过预算的法制化管理使政府的财政行为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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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李兰英.《政府预算管理》.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 ②小罗伯特.D.李 .《公共预算制度》(第七版)[美]罗纳德.W.约翰逊等 著
扶松茂 译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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