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愿地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自己的一切负责[3]。“纸上得来终觉浅”,个体只有亲身实践才能将所了解的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对于小学生,我们需要帮其了解他们在班集体中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要在学校中积极创设情境, 让学生在情境中体验自身的价值与能力,如划分个人责任区、实行值日班长制等,还可以借助必要的行为训练,辅之以激励。 4.教师参与,发挥师德的榜样作用
在学校中,教师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教育实践过程中最关键的实践者。因此学校教师的道德修养层次特别是教师责任意识的强弱非常关键,这与学生人格的发展、责任意识的养成关系紧密。在心理学领域有研究表明,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具有明显的向师性,教师的言语、行为等都会引起学生的参照、模仿,这种引导作用是隐性的、潜在的,但影响是直接的、深远的。苏霍姆林斯基在其所做的教育实践探索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以榜样展示人格美,从而吸引学生模仿和学习。因此,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尤其是责任教育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注意用自身高洁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内涵熏陶学生,用自己高尚的行为举止感染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对学生而言,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4]。所以,学生责任感的有无及强弱与教师有着正向关系。教师可以在班级中为自己分配具体的值日任务,与学生共同完成班级值日活动;可以帮助在值日中有困难的学生,协助其进行值日活动。这种示范性行为会“唤醒”学生的值日热情,并且通过向师效
应,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