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液相色谱的情况下,典型的变化例子有: ? ? ? ? ?
流动相中pH变化的影响 流动相组分变化的影响
不同的色谱柱(不同批号和/或供应商) 温度 流速
在气相色谱的情况下,典型的变化例子有: ? ? ?
不同的色谱柱(不同批号和/或供应商) 温度 流速
A. 溶液稳定性(推荐)
a)
被评估的溶液
标准液、样品液、检测限溶液、定量限溶液、杂质类似物溶液和分离度溶液 b)
研究条件
实验室环境条件和冰箱
应考虑额外的被测物储存条件,如光敏性 c)
建议的研究周期
样品溶液:12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 标准溶液:12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 d) ? ? ? ? e)
步骤
双份制备考察溶液,然后立刻进行双份的含量测定。 在考察的条件下储存制备液。
在经过每个考察周期后对储备溶液进行含量测定。
每个时间点的结果应以新鲜制备的标准溶液评估。分析结果的平均值将与接受标准比较。
接受标准 – 见附件2
检测限、定量限、杂质类似物以及分离度溶液也需评估稳定性。但这些溶液的接受标准应基于能提供认可的系统适用性的要求来制定。接受标准应在方法验证计划中得到规定。 B. 药品耐用性的样品制备 a)
萃取参数
用制剂为关键区域的可变性评估样品制备步骤。典型的变化例子有:搅拌的时间、速度和温度及萃取体积。 i. 可变性 ? ?
搅拌的时间、速度和温度:建议参数值的上下25%。 萃取体积:规程水平的一半和两倍。
ii. 步骤
双份测定每个指定参数下的考察样品的含量,评估所感兴趣的被测物的回收率,分析结果的平均值用于与接受标准作比较。 注意 ? ?
对于杂质含量评估,采用加入了预定规格水平的代表性杂质的样品。 如果可行,耐用性实验采用同一检测仪器、柱和/或流动相。样品分析前应首先测试系统适用性,样品必须和标准制备一起进行测试。样品必须被标准制备所包围。 过滤
b)
如果使用过滤,则评价回收率和干扰值。
? 回收率 –根据规程,分析过滤后的药品制备液,测定平均值。 ? 干扰 – 过滤稀释剂并根据定量方法测试。
接受标准:回收率不得少于98%。干扰值不得大于1%。
如果被评估参数的范围不能符合接受标准,但能提供评价并且实验被重复,则可减少参数。 c) i.
溶出度/释放率的样品制备
参数
溶出度/释放率步骤中典型的变化,参见附件3 接受标准
6份样品的平均百分溶出度或释放度,应在建议的规格时间点使用程序参数所获得的平均结果的?5%内。
ii. 过滤-如果采用了过滤,则评估回收率和干扰值。 ? ?
回收率 –根据规程,分析过滤后的相对标准偏差。 干扰 – 过滤稀释剂,根据定量方法测定。
接受标准
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过2.0%。干扰值不得大于1%。
注意:如果评估的变化范围不能满足接受标准,则在有说明并有记录的情况下可减少范围,并在另一范围重新进行实验。 d) i. ii.
色谱系统-HPLC/GC
色谱分析规程中的典型变化,参见附件3 步骤
采用规程的参数值及所列的范围值,评估每个变化点,同时保持其它参数在程序值。所研究样品包括: ? ? ?
药品样品 要求的标准溶液 分离度溶液
注意:可运行系统适用性精密度,但评估耐用性时不作要求。对于杂质分析,如果样品中没有一个可定量的杂质,必须在样品中加入药品中预期的主要杂质,其值为规格水平,所得结果应和采用拟定参数获得的结果相比较。如果决定不研究某一参数,则需在方法验证计划或验证方案中得到说明。
标准溶液和样品溶液可在已建立的稳定性期限内使用。如果需要新的制备液,此溶液需要在程序条件下经过测试。 iii.
接受标准 ?
每一个被评估的变化范围应有符合要求的系统适用性参数,最终的系统适用性标准在耐用性实验结束时建立/确认。 ? 分离度?1.5 ? 拖尾<2.0 ? 容量因子> 2 ? QL溶液的信噪比>10 ?
样品含量的平均结果的精密度应在采用规程参数获得的结果的RSD%的2倍范围以内。比如,程序参数的RSD%为0.30%,接受范围可以小于0.60%。采用程序参数获得的平均结果的%RSD应在精密度范围内。 加入的杂质或恒定存在的杂质的平均结果应在采用规程参数获得平均值的0.1%内(绝对值)。比如,程序参数值为0.40%,接受范围可以是0.30%~0.50%之间。
残留溶剂的含量平均值应在使用规程参数获得平均值的10%内。 其它程序
?
? e)
评估每个分析规程人为设计的步骤/参数的变化。记录此方案以表明参数/步骤变化时分析程序是可靠的。 接受标准
变化不能超过程序相对于采用程序参数获得的平均结果的精密度。
14.4.2 微生物测试方法
本规程不对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的验证做规定。如需采用此类方法时,应由微生物技术人员指出验证策略,并经QC经理和QA经理的批准。
药典通用方法必须通过方法适用性确认实验,确认在此检测条件下,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供试品的微生物检测。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需进行3次独立的平行试验,每次试验应尽可能使用不同批号的样品。 方法验证试验应在阳性室进行。 14.4.2.1 菌液的制备
验证用菌种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菌悬液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 小时内使用,若于2~8℃保存,不得超过24小时。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规定的或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取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进行测定。
14.4.2.2 供试液制备
A. 确认乳化、混合、加热、稀释、等程序不对供试品中的微生物造成很大影响。 B. 对于含抑菌性的供试品应对其抑菌活性进行处理,验证时,可依据供试品的物理
或化学特性来消除抑菌活性。 C. 处理方法:
a) 培养基稀释法:只要供试品特性允许,应尽量采用培养基稀释法;
b) 中和法:用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消除其抑菌成分。所采用的中和剂和灭活剂,
应通过稀释剂对照组考察其对微生物的损伤,且能有效中和抑制微生物的物质。
c) 薄膜过滤法。
方法验证时,应考虑滤膜的毒性及滤器内壁的吸附而影响微生物的回收。 如改变滤膜的型号或供应商时,应进行方法再验证 d) 联合使用以上方法。
14.4.2.3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 A. 菌种
验证试验用的菌种应选用有代表性的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芽孢杆菌、酵母菌和霉菌:
? 铜绿假单胞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枯草芽孢杆菌 ? 白色念珠菌 ? 黑曲霉。 B.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0之间,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 C. 计数方法的验证:
? 可取验证用菌种采用平皿法来进行回收率测定的预试验。
? 采用平皿法时,供试液应选择需氧菌菌落数小于300cfu,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
小于100cfu的适宜稀释级进行测定;采用薄膜过滤法时,每片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100 个。 ? 平皿法计数时,试验可能用取加入不超过100cfu 试验菌的最低稀释级供试液
1ml,按平皿法测定其菌数。薄膜过滤法计数时,取加入不超过100cfu 试验菌的最低稀释级供试液1ml,按薄膜过滤法测定其菌数。 D. 接受标准:
? 供试品中每一种试验菌减去供试品对照组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回收比值
在0.5-2.0之间。若已经7.2.2.2各处理方法处理后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率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情况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验。
14.4.2.4 控制菌检查法 A. B. C.
15. References 16. 参考
8.1 ICH Q2,分析规程的验证:方法论 (CPMP/ICH/281/95) 8.2 中国药典现行版 8.3 美国药典现行版
8.4 SOP-Z-QC-003 《参比对照品管理程序》 17. Annexures
验证时,依各品种项下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规定检查的控制菌选择相应验证的菌种。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应按要求确认所使用培养基的适用性。
接受标准:阳性对照组、试验组均检出试验菌、阴性菌对照组应无菌生长。
18. 附件索引
18.1 附件1 推荐的各种类型测试的验证特性值(SOP-Z-QC-018/F01/00) 18.2 附件2 方法验证接受标准(推荐)(SOP-Z-QC-018/F02/01) 18.3 附件3 耐用性参数(推荐)(SOP-Z-QC-018/F03/01) 19. Revision History 20. 版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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