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部长例会,开会前一小时截至请假,部长请假需写请假条交给分管主席,主席请假直接跟学生会正主席请假。 违反者写检查报告并在学院部长例会当中读接受批评
(1)校会例会无故缺席或者迟到一次,1000字检讨,两次2000字,以此类推;
(2)学院部长例会无故缺席一次300字检讨,两次600字以此类推; (3)学院部长例会以部门为单位一学期迟到、请假次数总数超过2
次500字检讨,4次1000字以此类推;
(4)值班期间部门迟到2次算缺勤一次,每两个月值班结果公布,
部长、干事总共缺勤次数3次以上500字检讨,4次1000字。 第二十三条 每学年年末进行评选优秀部门一次,评选出四个优秀部门并予以奖励。(PPT现场答辩:评选当天,各部门将事先准备的ppt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时间尽量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视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优秀部门评选考察分几个方面进行:部门积极性(20分)干事培养程度(10分)日常工作(20分)、例会、值班情况(20分)、其他部门各部长打分(10分)、ppt现场答辩(20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干部应廉洁自律,凡学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牟职私利,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予以免职,下学期不得再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干部如有执纪不严,包庇、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处罚,屡次不改者予以免职;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应
予以免职。
第二十六条 由各主席、团副执行部长考核制度,上学期期末一次,下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以咨询干事和其余部长的方式对被考核部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生消极怠工的现象,一次警告,两次开除,并不发予证书,且面临G3分数清零的风险。
第十章 实 施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团委组织部配合院党总支,分团委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报院团委、党总支研究、处理、修订、完善。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协同院学生会办公室对学生干部日常行为进行严格考察、量化管理、建立档案。
*主席、团副候选人在大二上学期不允许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