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6) 康某与赵某对郝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 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 郝某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 于法无据。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 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 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6) 区、市工商局可分别向康某、赵某追偿。 法理详解:
(1) 对郝某进行1000元的罚款是康某作出的,康某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但在此行为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工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因此,这一行为,是基于区工商局的委托,即康某的罚款行为应视为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的。《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行政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工商所不属于此种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委托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因此,对1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应是市工商局。
(2) 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新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 《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主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4) 郝某所受的损害,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上一问题中已明确,康某所实施的罚款行为,属于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因此本案中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市工商局的复议行为都是错误的,而且复议机关的决定又加重了对郝某的损害。《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对罚款所造成的损害,区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吊销营业执照所造成的损害,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1. 一、“行政主体资格”案 [案情]
某市人民政府计划对本市各个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整顿,决定先由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组织制订一份关于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研究室经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征求有关工商、卫生行政
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最后起草的文件经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批准,以本研究室的名义向全市进行公布,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贯彻落实。 [问题]
该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与答案]
该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根据行政主体的理论,能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享有行政权力;②以自己的名义运用行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活动;③能够独立地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是市人民政府的内部机构,虽然同属行政机关系统,但它只是机关内部的协调、办事管理机构,它不能对外独立行使权力,也不能独立对外
承担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的规范性文件,应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2006年中秋节,A乡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B村王某家中有人聚众赌博。乡政府通知派出所前往查处。派出所民警进屋立即收缴桌上赌具和赌资,当场决定对在场参赌人员每人罚款5000元,并当场收缴罚款,派出所民警出具了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安局印制的内部罚款收据。在当场收缴罚款时,参赌人员李某说:“我没有参赌,只是来看看”,民警张某便用警棍殴打李某,致使李某左臂骨折,住院2个月。
(1)请指出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方面存在哪些违法之处?
(2)李某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若能,赔偿义务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1)派出所民警进屋立即收缴桌上赌具和赌资,当场决定对在场参赌人员每人罚款5000元,并当场收缴罚款,派出所民警出具了县公安局印制的内部罚款收据,民警张某便用警棍殴打李某,致使李某左臂骨折,住院2个月。因为派出所只能警告和500以下罚款,当场收缴只能是特殊情况或当事人请求并确属困难或50
以下,罚款收据统一印制不能使用内部收据
(2)能,县公安局,派出所以县公安局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G省卫生厅于2005年12月20日查明该省S食品公司生产的火腿肠不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其生产、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G省卫生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S食品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S食品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G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G省人民政府复议后认为G省卫生厅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而作出了维持G省卫生厅所作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1)如S食品公司不服G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欲提起行政诉讼,问:该案被告是谁?为什么?
(2)该案应该由哪个人民法院来管辖?为什么?
(3)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G省卫生厅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基 本正确,只是罚款过重。问: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 (1)省卫生厅,因为省政府维持
(2)省卫生厅所在市中院,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 (3)变更判决,直接更改罚款数目
3、甲市A县有一家民办木制家具厂。该县政府为了发展农业,命令该厂转产,专门生产农具。该厂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县领导对该厂厂长明确指示,县法院是县政府的下属单位,法院不可能与县政府对着干,并立即打电话给县人民法院要求不予受理。法院院长表示一定会按领导的意志处理案件。该厂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 (1)该厂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本案管辖法院应该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县基层人民法院,为什么?
(1)该厂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能,因为县政府命令该厂转产,专门生产农具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法诉讼关于受理行政案件的规定.
(2)本案管辖法院应该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县基层人民法院,为什么?县人民法院,基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在行政诉讼法中也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本案如果县法院不受理的话,可以直接向中院起诉.
4、张某经所在区工商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张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张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张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就必须交。”张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不交罚款,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