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筒检验规程
容量筒自校检验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购置的或使用中的容量筒检验。
1.总则
1.1容量筒系指用于测试松散建筑材料,如砂、石、轻集料以及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时的专用容器。自校周期一年。
2.技术要求
2.1、外观
金属制成圆筒,两旁装有把手,要求外观平整光滑。
2.2、除细集料容量筒的容积为1L外,粗集料的容量筒的容积随集料最大粒径而定,有5L、10L、20L、30L共四种,它们的公称尺寸及允许误差见下表:
容量筒规格型号
容积 L 1L 3L 5L 10L 20L 30L 内径 108 154 185 208 294 360 容 量 筒 规 格 ﹙mm﹚ 允许误差 ±0.3 ±0.3 ±0.4 净高 109 160 186 允许误差 ±0.5 ±0.5 ±0.7 筒 壁 厚 度 ﹝mm﹞ 2±0.1 2±0.1 3±0.2 4±0.2 ±0.5 294 ±1.0 3.检验用标准器具
3.1电子显示游标卡尺,量程0~300mm,分度值0.04mm。 3.2电子称量 15Kg,感量5g;台称称量50Kg,感量50g。 3.3钢直尺, 量程0~600mm,分度值1mm。
3.4用于自校专用计量器具:电子显示游标卡尺由计量管理人员保管,且周期检定必须合格。
4检验方法
4.1用游标卡尺测量容量筒的内径和净高,20L和30L的容量桶用钢直尺测量。 4.1.1以二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精确至1㎜。 4.2容量筒容积的校正
4.2.1细集料容量筒的校准——先称容量筒的质量、(g1),再用20±5℃
的饮用水装满1升的容量筒,然后用玻璃板紧贴筒口平行滑移,如有气泡,用向筒内气泡边缘加水方法排除, 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称重(g2),精确至1g。容量筒的容积计算:
v=(g2-g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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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筒检验规程
4.2.2以二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精确至0.01L。
式中: V—容量筒的容积(L),
g1—容量筒+玻璃板的质量(㎏),
g2—容量筒+玻璃板+水的质量(㎏)。
5检验结果评
5.1新的或使用中的容量筒,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第2章2.1和2.2条款中规定
的技术要求。
6.附录
检验记录表格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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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筒检验规程
容量筒自校检验记录
仪器编号: 检验编号: 出厂 出厂 仪器名称 编号 日期 规格 生产厂商 型号 自校仪器名称:0~300(㎜)数显游标卡尺 仪器编号:490 序 号 1 2 3 4 5 6 精确度: 0.02㎜ 标识状态确认:□ 周期检定合格 容量筒 容积 (L) 1 3 5 10 20 30 技术要求 (㎜) 内径108±0.3 净高108±0.3 壁厚2±0.1 内径108±0.3 净高108±0.5 壁厚2±0.1 内径185±0.4 净高186±0.7 壁厚2±0.1 内径208±0.5 净高294±0.7 壁厚2±0.1 内径294±0.5 净高294±1.0 壁厚3±0.2 内径360±0.5 净高294±1.0 壁厚3±0.2 检验数据 测量结果 容积测量(㎏) 尺寸测量(㎜) 容积测量(㎏) 尺寸测量(㎜) 1 2 1 2 检验 结论 审核: 检验: 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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