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和《申论》(乙)。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2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必须达到60分以上。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8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报考朝鲜族职位的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朝鲜民族语言文字答卷。
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3.专业考试
部分招考职位确需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批准。专业考试由各县(市)和州直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并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务于4月21日组织实施,并于4月22日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组织实施。(省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组织)。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报考乙级职位和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面试考官小组由9名考官组成,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派主考、副考官各一名,其余7名考官人选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从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随机抽签确定。
2007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在面试前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送交州人事局,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
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核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考生参加省里组织的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和州直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通过延边州政府门户网和延边信息港网站(WWW.yb983.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考部门填写《吉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拟录用人员,由省级主管机关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法院、检察院拟录用人员,由州委组织部审查、汇总并分别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
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用人部门另行安排。 八、纪律和监督
公务员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纪律,强化监督,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批准的录用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录用人员;要加大考录工作政务公开力度,做到政策办法、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公开;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