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类别:重点□/一般□
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 请 书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申 请 者: 所在学校:(盖章) 重点研究基地: 申请日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制
二○○七年制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处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处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所用的代码请查阅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11月发布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I3745—92)。 二、封面上方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学科分类”选择下列之一填写:(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研究类别:选择“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其中之一填写。
四、最终成果形式:按下列成果形式填写,最多填写2项: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音像软件。
五、研究方向:按照《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
六、申请评审书用A4纸打印,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由学校社科管理部门统一将申请书报送市教委科研处。
申 请 人 姓 名 职 称 职 务 外语语种及水平 性 别 所在教研室 最后学历 专业领域 最后学位 出生年月 申请者近五年承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 项目来源类别 课题名称 批准时间 是否完成 申请者本人近五年来作为第一署名人发表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限900字) 课题名称 研究方向 计划完成时间 申请经费总额 研究类别 最终成果形式 其他经费来源 一、本课题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本课题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限1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