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强制性标准》等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西南地区建筑标准图集》以及国家、建设部、云南省省、大理州等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规范、规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生效时提供3套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现场监理、确认
权,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确认权,工程款的支付审核权,分包单位的确认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签发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期顺延,以及超过设计图纸部分的工程数量的确认。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发包人代表_______ 职权:________ 7、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签订合同后十四天内。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双方另签协议书。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该项工程开工前十四天。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总体施工计划工程开工前七天,月报每月25日上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成立保卫部门,并在施工区域安装照明设施,防止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器材的丢失和发包人院内的安全,设置有关施工标志,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开工前。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发生时签订补充协议书。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开工前。
(7)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有序,工程交付使用前应将施工场地内的环境卫生打扫干净。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施工许可证由承包人办理 B、保持院内道路畅通,维护院内清洁卫生 C、教育施工作业人员,爱护院内一草一木和公、私财产 D、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防火防盗 E、 严禁赌博、嫖娼、吸毒、酗酒、聚众闹事及盗窃等行为发生,如有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由承包人赔偿损失。
9.2 由于承包人未能履行
因9.1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按200元/日赔偿发包人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4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文件后7天 11、暂停施工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发包人按200元/日赔偿承包人损失。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顺延工期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和其它各种隐蔽工程。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发生时签订补充协议书。 (五)、安全施工
21.1 承包人用于安全生产的预防措施费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并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检查和指导。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结算付至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其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成品、半成品必须有出产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材料进场时应报经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共同进场检验,并有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八)、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须经建设单位代表及设计单位代表同意,出具设计变更后,方可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工程子目增加减少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签证认可,签证的工程量增减按投标单价进入决算。如投标报价中未列子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标准进入决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验收前14天提供满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