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设备购置、技术引进等,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补助。符合“4+8+8”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投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10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上,项目竣工的分别给予项目责任单位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实施奖励。
9、企业兴办建设省级以上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科技成果在我市应用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10、大力推进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全市工业体系、流程和模式的再造。对六类共性平台,按一定比例给予建设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建设物联网应用十大示范工程,每个工程补助200万元。
11、对全市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进入全国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全省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前20名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国际服务外包骨干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其中:对企业员工达5000人以上,且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企业员工达2500人以上,且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企业员工达500人以上,且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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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新增达百亿元销售收入的企业集团,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新增税收市留成部分1年全额补助、2年减半补助,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对认定的成长型科技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13、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新兴产业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进行科技招商,吸引投资者(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来宁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高校、科研院所不低于10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引进领军型人才,强化创新型经济智力支持 14、对把握国际产业趋势、带动南京重点产业取得重大突破的世界顶尖人才给予30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和项目资助,提供120—150平方米的住房:对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三年内个人所得税额度的补贴;对于租房的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对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资助,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住房,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对紧缺急需人才择优给予50-10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帮助申报国家、省科技专项。凡人才中介组织帮助物色、推荐海外顶尖和领军人才并被我市聘用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15、三年内每年建设300—500套人才公寓,供来我市创业创新专业人才申请租房入住。对部分高层次人才由政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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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租房补贴,首次购房的可给予一定年限的个人所得税额度的补贴。继续完善“南京人才蓝卡”制度,建立南京海外专家特聘制度,符合条件的享受领军人才的资金支持。
(四)集聚各种生产要素资源,支持创新型经济发展 16、完善产业用地公开出让办法,实行产业政策和工业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相结合,积极争取省土地“点供”指标,从市每年新增用地指标中预留部份土地指标,优先保障“4+8+8”产业中重大项目、关键性项目土地供应,确保大项目按期落地。市新增土地用地指标中的三分之一用于“4+8+8”产业的关键性重大项目。对于特别重大项目,根据项目用地需求给予“点供”,并为企业发展预留空间。
17、组建南京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期注资资本不低于10亿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园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
18、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完成上市工作的,给予200万元的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中介费用补贴。对申报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并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受理函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助。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完成额度1亿元及以上、且期限5年及以上的企业债券、可转债等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补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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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担保机构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留学归国人员创业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予以年累计担保额2%的补贴。
20、切实发挥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对以高科技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新设创业投资企业,可予以不高于30%比例的参股扶持;对投资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予以实际投资额30%以下比例的跟进投资,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创业投资(VC)资本投资我市创新型企业。
对上述各项政策,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各区县要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四、创新工作举措
(一)明确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导向
围绕宁委发〔2009〕37号文确定的发展导向和奋斗目标,结合南京产业基础和科技资源禀赋,按照“发展层次高、市场前景好、资源能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佳”的原则,以高端产业大品种和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品为主攻点和突破口,编制和实施《南京市2010—2015年重点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重点产业目录》),引导各类资本和创新要素投入,并据此编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修订和实施科技创新和产业高端化发展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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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效率,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产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国内外相关产业、行业发展动态的研究,积极跟踪相关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特点和规律,研究提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工作举措和行动计划,为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确定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二)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将重点产业选择与重大项目推进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重点产业目录》实施和产业创新平台输出创新型大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发展”确定的产业导向和奋斗目标,编制和实施《南京市2010—2015年产业重大项目储备目录》(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储备目录》),加强和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加大产业有效投入。市各部门、各区县、各开发园区要依据该目录集中力量推进二十大产业领域、产业链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集聚区的高端项目、大型项目、龙头项目。
(三)实施科技与产业关键项目和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强化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支柱产业高端特大型项目、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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