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机关示范点建设标准
(节选,摘自镇纪发〔2006〕6号文件)
(一)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在机关办公场所有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有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有机关内部图书室、学习阅览室和电化教育室,设立“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阵地;充分发挥各级廉政理论、勤廉形象和案例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进入三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利用机关局域网、宣传栏、板报、内部刊物等窗口,开设廉政网站和建立网页,利用主流媒体撰写和刊登反腐倡廉、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闻稿件。
(二)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有效。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制定下发的年度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将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学教内容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之中,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和组织活动之中;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文荐读”和撰写读(观)后感活动;坚持做到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每年观看一部反腐倡廉影视剧;通过组织开展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和廉政文化主题演讲、征集廉政格言、开设廉政党课、组织勤廉典型事迹报告会、
演唱勤廉歌曲和举办廉政廉政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向勤廉典型学习。同时,注重运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和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争当发展先锋,争当勤廉楷模;积极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课程,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三)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要紧密结合本机关、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文明接待制”等效能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和打造“服务性机关”、“节约型机关”、“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真正使所组织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