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方面,则他方面也受其影响。它并不像一间房子,房顶坏了,可购买新瓦来补好。……所以我们要格外努力去采纳西洋的文化,诚心诚意的全盘接受它,因为它自己本身上是一种系统,而它的趋势是全部的,而非部分的。”[35]后来他又在《再谈〈全盘西化〉》一文中说:“因为文化的各方面,都有连带关系,所以我们不能随意的取长去短。何况一谈到长短的问题,总免不去主观的成分。”[36]他认为文化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单位,各种文化也就是各个不同的单位,“因为这些不同的单位,有了连带关系和时势的趋向,以及西洋文化优胜的地位,所以取其一端,应当取其整体,牵其一发,往往会动到我们全身。文明或文化是不是有机整体?它是不是不可分的?科学的回答是否定的,下面从文化的可分性和后天习得性来说明文化不是有机体。其一,从文化或文明的可分性看文明不是有机体。在一个文化体系中,虽然各部分相互关联,但并不是铁板一块,是可以分开来的。反对全盘西化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吴景超批驳陈序经的“文化有机观”和“文化不可分论”,他在《建设问题与东西文化》一文中说:“?文化本身上是分开不得?的说法只含有部分的真理。我们可以承认火车头与轨道两种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男女同学与社交公开两种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我们决不能采纳西洋的火车头,一方面还保留中国的土路;也不能一方面采纳西洋的男女同学,而一方面还保留中国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但是,整个文化的各部,是否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分不开呢?我们采纳了西洋的电灯,是否便非采纳西洋的跳舞不可呢?采纳了西洋的科学,是否便非采纳西洋的基督教不可
呢?我们的答案,恐怕不会是肯定的。文化的各部分,有的是分不开的,有的是分得开的。别国的文化,有的我们很容易采纳,有的是无从采纳。”[38]后来他在《答陈序经先生的全盘西化论》一文中又说:“假如文化各部分是分不开的,有如陈先生所说,那么全盘西化论说便可成立,便可无讨论之余地。因为我们早已采纳了西洋文化中的许多部分,而这些部分与其余的部分是分不开的,那么中国的全盘西化,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可惜这种文化分不开的理论,还没有一个学者能够证明它。……我们都知道生产方法,是文化的一部分。现在我们要问陈先生,渔猎的文化与那种政治的文化,那种家庭的文化是分不开的?畜牧、农业等文化,又与那种政治的文化,那种家庭的文化是分不开的?……我们主张文化各部分有分不开的,也有分得开的,所以在西化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有选择之余地。张熙若先生也批判全盘西化论,他在《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一文中说:“全盘西化论者,在理论上,我认为有两个极不妥的地方。第一,全盘西化论者,至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所以提倡全盘西化的主要理由,据他们自己说,是因为什么?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分不开,所以要接受便全盘接受,要拒绝便全盘拒绝。选择是不可能的,取舍是办不到的,这种理论我们可以叫做?单位定命论?。”他认为:“文化是多方面的,是很复杂的东西,它有的地方诚然是分不开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是分得开的。若是举列是必需的话,我们可以说现代工业与现代科学是分不开的,因为这其间有因果关系,没有现代科学就没有现代工业。”“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文化在这方面是分不开的,
就断定它在任何方面都是分不开的。如果你一定要那样颟顸,就有许多不看面子的事实使你脸红。”“学了西人的精确的治学方法,不再去学他们见了女人就脱帽子,不见得有坏处。”“吃饭的决不能都改吃番菜,用筷子的决不能都全用刀叉。黄文山也曾指出“文化不可分说”在客观上是“站不住的”。他说:“全盘西化论者往往以有机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来比附?文化的分不开?。”又说:“在一切经验的文化体系中,其中的元素或?单位?,也有较重要的与较不重要的部分,较重要的部分,如果发生变更,其影响大。反之,其影响小。”他还说:“从联系性来看,有些部分,可说是基本的或中心的,有些部分可说是次要的或边缘的。中心改变,可以引起整个体系在结构上产生空前的革命,至于边缘变改,则其影响,有时简直微微不足道。”据上,文化或文明是可分的,不是有机的整体。在一个文化体系中,其中的若干部分是难以分开的,如一种先进的设备必须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才能会产生应有效率。一辆高速列车必须有相应的轨道和管理,否则就会发生事故。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物质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中国人的基本观念如伦理道德观、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等仍变化不大。总之,与有机体相似的不可分的文化,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其二,从文化或文明的后天习得性看其文明不是有机体。 动物和植物等生物有机体的本能、反射等特性是先天性的,是靠遗传得来的。而文化却不同,是非遗传性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
多德在其《论灵魂》一书中认为,灵魂如同蜡块一样,从外物接受印纹。17世纪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1632—1704)继承和发展了这个思想,批判了天赋观念说,提出“白板说”(theory of tabula rasa)。白板,拉丁文是tabula rasa,原指一种洁白无瑕的状态。西方哲学家用它比喻人类心灵的本来状态像白纸一样没有任何印迹。洛克认为,新生婴儿出生时心灵就像一块白纸或白板,对任何事物均无印象;人的一切观念和知识都是外界事物在白板上留下的痕迹,最终都导源于经验。也就是说,所有人出生时的本能和特性,从生物角度看是相同的,而他们成年时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等全是后天通过学习获得的。[42]婴儿初生时基本上只是一个不具备知识的自然的机体,不存在任何社会和文化意识。无论是外显的还是内隐的文化,无论是可观察的文化还是不可观察的文化,都是后天习得的。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但饮食的方法,各民族均有所不同,如中国人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人需要吃饭是由生理决定的,但饮食的方法是由各民族的文化决定的。如果没有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影响,儿童的心理发展是不可想像的。我们也可以狼孩的事例来反证文化的后天习得性。从小被狼攫取并由狼抚育起来的人类幼童,其行为和生活与狼相似,并不具有正常儿童的心理。世界上已知由狼哺育的幼童有10多个,其中最著名的是印度发现的两个狼孩。就目前所发现的狼孩来看,没有任何文化,其生活习性与狼一样,他们回到人类社会以后,有的还继续生活了几年,也未能恢复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狼孩的事例说明: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
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
1917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罗伯(A.L. Kroeber)在《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上发表《超有机体》(“The Superorganic”,一译《超机论》)一文,提出“文化超机体论”(cultural superorganism),认为文化是“超有机现象”(Superorganic phenomena),提出文化是“超生物性”或“超有机体性”的概念。[43]克罗伯在该文中首先批评了把社会和文化视为有机体的说法,并指出这一理论完全是受生物科学的影响,因而“将有机体发展规律的原理应用到文化的发展事实上”。[44]他认为文明或文化不是遗传的,而是后天获得的;而生物有机体的能力主要是靠遗传。他说:“有机体的进化必然与遗传相关联;而社会的进化即文明的进步则不必与遗传相关联。”[45]他的超有机论,主要批判文化有机论和先天说,认为文化是人类独有的,“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体质与智力,这仅仅是程度的差异;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有机体与社会”。生物有机体与“社会事物”(文化)的差别是本质上的差别。[46]作为一种物种,动物“没有社会,也因此而没有历史。然而人由两部分组成:他是有机实体,可以被视为实物,同时也是能够在其上书写的纸板。”[47]文化是自成一体的不同于生命物体的超机体。文化是超生命的、超心理的超有机体。文化包括语言、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婚姻制度、风俗习惯等,而这些都不是与生俱来的,具有“超生物”、“超有机体”的性质,同时也是“超个人”
的和“超心理”的。文化有其自身发展的轨迹和规律,每一种文化都不属于生物的范畴,与个人无关。
综上所述,文明或文化是可分的,不是有机的整体。文化或文明是后天习得的,并且是逐步习得的。根据这两点,我们可以认为,文明或文化不是生命有机体,因而其本身也就不可能自动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