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沟槽式管道安装,吊、支架不得支承在连接头上,水平管的任意两个连接头之间必须有吊、支架;吊、支架连接头距离500-800mm,卡箍安装方向应一致。
(11)采暖、给水及系统的塑料管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12)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每层必须安装1个;楼层高度大于5m时,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均匀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4)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时,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的设置若无设计要求时,一般按规定操作:套管比管道大两号,安装牢固,与管道之间间隙均匀。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5
底部应与楼板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之间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其两端与饰面平齐,做到美观整洁。管道的接口不得在套管内。
(15)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栓口处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注意:安装在墙角的消火栓箱,其门轴应安装在墙角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水带盘法和接口绑扎正确,箱体内四周应封堵严密,门上标识明显齐全,且有便于开、关的手柄。
3.3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实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2)水箱溢流管和放空管应设置在排水低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且溢流管排水口应安装防护罩,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6
(3)排水横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实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4)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② 在连接2个或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置在上一层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③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④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6)金属排水管道上的支、吊架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其中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7)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通气管高出屋面300mm,且必须大于 最大积雪厚度;在通气管出口
7
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8)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面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9)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实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灌水时间持续1h,不惨不漏。 3.4卫生器具安装
(1)卫生器具
应与装饰顶面、墙面、地面进行整体排布,做到布局合理、固定牢固、协调美观。阀件的位置及朝向合理、接口严密、安装端正、使用灵活、维修便利,器具配件完好无损伤,表面洁净,无外露油麻。成排器具排列整齐美观,支架设置合理、牢固,与器具接触良好,卫生器具与墙面接触部位需打胶处理,严禁卫生器具用水泥砂浆埋设。 (2)地漏设置正确,安装低于排水表面2~5mm,排水通畅。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3)卫生器具应尽量选用节水型,洗面盆水龙头和大小便器冲洗阀选用自动感应阀,节水、卫生。
(4)成排洁具布置应间距均衡、标高一致。挂式小便器安装高度为上沿口距地面60cm,残疾人小便器安装高度为上沿口距地面50cm。固定小便器的螺栓紧固后,露出螺母的螺栓应控制在2~3扣,带上六角圆螺帽或用塑料罩罩住,防止生锈。
8
3.5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安装
(1)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有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2)管道支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与喷头之间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配水支管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架不宜少于1个,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固定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固定支架。
(3)安装喷头的吊顶开孔不应过大,以溅水盘能完全覆盖为宜,且应与吊顶接触平整严密;粉刷吊顶不应污染溅水盘,喷头与照明灯具的距离不宜小于30cm,并应保持等距,且应与灯具成行成线。 (4)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其中,对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5)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6)消防水泵吸水管上应安装:控制阀、过滤器、偏心异径管和软接头,其中控制阀不应采用没有锁定装置的蝶阀,偏心异径管安装应采用管顶平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