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GB5002810.2.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GB500281O.2.31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GB5002810.2.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滨海投资
共
(中国)有限公司
40 页 ; 第 31 页
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0.2.33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GB50028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
净距
滨海投资
共
(中国)有限公司
40 页 ; 第 32 页
注:1 各伸出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2)用户燃气表的安装
相关规范:GB50028-2006 10.3.1 燃气用户应单独设置燃气表。
燃气表应根据燃气的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的压力降(阻力损失)等条件选择。
10.3.2 用户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滨海投资
共
(中国)有限公司
40 页 ; 第 33 页
1 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 2 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 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2)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3)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 4)经常潮湿的地方;
5)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 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 7)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
8)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
3 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当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应高于0℃;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高于其露点5℃以上。
4 住宅内燃气表可安装在厨房内,当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在户门外。
滨海投资
共
(中国)有限公司
40 页 ; 第 34 页
住宅内高位安装燃气表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当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
5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表宜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第三节 用户
按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燃气用户、商业燃气用户、工业燃气用户
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表压kPa)
相关要求:GB50028-2006 1O.4.2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10.4.3 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10.4.4 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滨海投资
共
(中国)有限公司
40 页 ; 第 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