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22:34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做好201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2.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遴选指导教师;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

二、选题工作

1.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应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研、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反映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选题的综合性、新颖性。选题难度要适当,工作量适中。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2.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一人一题。理工科学生做同一选题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必须明确分工,使每个学生有所侧重,并应在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中体现出来。

3.学院应在本学期第16周前统一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好学生选题,并将有关安排情况(包括学生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等)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三、指导与中期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可适当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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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学生,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名。

2.指导教师应及时下发书面的任务书,确定指导方式,指导学生做好资料收集和实验准备工作;对学生进行考勤;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与质量,及时答疑解惑,加强指导。理工科教师指导时数一般每周不少于3个单元,每个单元不少于2小时;文科教师对其指导的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至少3次以上。

3.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于本学期内认真查阅资料,编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交指导教师,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各学院应严格考勤制度,并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审定学生的答辩资格,聘请评阅人,组织答辩,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等。答辩组织应严谨、合理,程序应规范。

答辩委员会下可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小组3-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小组设答辩秘书一名,负责做好答辩记录等工作。答辩记录应及时交学院备查。

2.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及小组成员、组长,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答辩程序等)应在答辩前5天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学生应在答辩前7天将毕业论文(设计)正稿两份交指导教师(其中一份转交答辩小组组长)。

3.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选题是否结合实际、立论是否正确、理论分析是否透彻、解决方案是否恰当、结构是否合理、图表是否规范、有无独创之处等)结合学生平时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写出评语及建议成绩。

4.答辩前,答辩小组组长应将毕业论文(设计)交评阅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评阅。评阅人应认真填写评阅表。

5.学院应高度重视文本规范化问题。要重视行文的基本规范,引用文献资料、注释、表格、中英文摘要等要规范;摘要应适当,不宜过长或过于简单,应写出论文的主要论点。英文摘要应准确。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意见应有一定的针对性,不能使用空话、套话。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组长等应亲自签名。

6.学院应在答辩前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无书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或撰写格式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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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正稿的; (3)未经评阅或评阅不合格的;

(4)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做一个选题,但论文(设计)完全一样或绝大部分内容相同的;有抄袭现象或请人代写等行为的;

(5)未经学院同意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

7.学院应将答辩作为重要的教学过程,要求学生自始至终参加本小组的答辩,遵守纪律。答辩过程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原则上要求分小组答辩,即各小组每时间段(上午、下午、晚上)参加答辩的学生一般不能超过20人。

答辩小组应认真准备答辩时提出的主要问题。每个学生即兴答辩,至少回答3个以上不同的问题。提倡使用计算机、Power Point等进行答辩演示。

8.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设计)质量、答辩情况,结合指导教师、评阅人意见,确定学生的初评成绩。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成绩评定应严格把关,成绩分布应合理。每个专业的优秀等级比例应控制在15%--20%。论文(设计)拟评定为优的,原则上应组织示范答辩。

答辩未通过的,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9.学院应及时登录成绩,并要求学生在答辩后将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正稿交学院。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汇编,刻成光盘。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应在2011年6月10日前全部结束。

五、总结

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该项工作结束后2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写出书面总结交教务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以及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主要工作经验、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等方面;及时收集归档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学材料;并报送所有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填报相关表格交教务处。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公布。

附件:一、湘潭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文本要求

二、引言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三、关于注释和参考文献的说明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及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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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教务处 2010年12月2日

附件一:湘潭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文本要求

一、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二、打印要求

(一)用A4纸打印;左边距3厘米、右边距2厘米、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2.5厘米;行距20磅;页码居中

(二)字体、字号要求 1.封面

(1)湘潭大学、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隶书、小初号字、加粗) (2)题目、学院、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完成日期(宋体、3号字、加粗)

2.论文(设计说明书)

(1)目录 各章节标题(宋体、4号),其余(宋体、小4号)。

(2)中文题目(宋体、3号字、加粗),中文摘要、关键词(宋体、5号字,“摘要”“关键词”、五个字用宋体、小4号字、加粗);英文题目(Times New Noman, 3号字),英文摘要、关键词(Times New Noman, 小4号字);正文(宋体、小4号字);英语专业正文(Times New Noman,4号字)

(3)一级标题(宋体、3号字、加粗);二级标题(宋体、4号字、加粗) (4)注释、参考文献、附录(宋体、5号字) 三、论文(设计说明书)编排顺序 1.封面

2.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

4.毕业论文(设计)鉴定意见(以上参见教务处网页) 5.目录

6.中文题目、摘要、关键词;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 7.正文(含引言) 8.注释、参考文献

9.附录(计算机程序、译文及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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