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区域内及附近无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无军事国防通讯设施及其他通讯设施等敏感目标,地下未发现矿产资源。
1.3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工作对象为郑州爱馨医院运营期间产生的水、声、气及固废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该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到CT、X光机等辐射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辐射环境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这部分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承担,本次评价不包含此内容。
1.4评价总体思路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本次评价以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污染物的控制为重点,具体思路如下:
(1)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法规的要求,遵循“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工程和类比其它同类医院产污环节的分析,采用类比分析、物料衡算、经验公式计算等方法确定废气、废水、医疗废物、噪声的产生源强,再结合其它同类医院采取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对本工程的排污源强进行达标分析。
(2)在对区域现有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化状况进行预测分析。
(3)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重点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等污染物的处理措施满足达标排放、经济运行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根据厂址区域的环境特征、土地性质、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厂址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给出明确结论。
(5)本项目以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污染控制为重点,按照“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过程控制为主”的原则,主要从降耗、减污方面对工程进行清洁生产工艺分析,制订清洁生产方案,在此基础上对工程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3
(6)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环境要求,提出工程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从环保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1.5 评价标准
根据二七区环境环保局“关于郑州爱馨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见附件7),本次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年平均 SO2 日平均 一次值 年平均 NO2 日平均 一次值 TSP PM10 H2S NH3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一次值 一次值 0.06 0.15 0.50 0.08 0.12 0.24 0.2 0.3 0.10 0.15 0.01 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标准名称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七里河(院址东侧约2.2km),七里河为贾鲁河的支流,本项目纳污河流为贾鲁河。贾鲁河水功能区划为Ⅳ类水体,本次地表水环境
4
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Ⅳ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分类 项目 pH COD BOD5 NH3-N 粪大肠菌群(个/L) / > ≤ ≤ ≤ 标准值 6~9 ≤30 ≤6 ≤1.5 ≤20000 单位 / mg/L mg/L mg/L 个/L 3.声环境
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和4a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1 4a 昼间 55 70 夜间 45 55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纳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制(日均值)”的相关规定,具体标准值见表1-4。
表1-4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
序号 1 控制项目 粪大肠菌群数(MPN/L) 排放标准 500 5
2 pH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悬浮物(SS)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氨氮(mg/l) 6-9 60 60 20 20 20 20 15 3 4 5 6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5。
表1-5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摘录) 序号 1 2 3 控制项目 氨(mg/m3) 硫化氢(mg/m3) 臭气浓度(无量纲) 标准值 1.0 0.03 10 ②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其规定见表1-6和1-7。
表1-6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 模 基准灶头数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小 型 ≥1, <3 1.67 ,<5.00 ≥1.1,<3.3 中 型 ≥3 ,<6 ≥5.00,<10 ≥3.3,<6.6 大 型 ≥6 ≥10 ≥6.6 表1-7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 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小 型 中 型 2.0 大 型 6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1类及4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8。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 Leq:dBA)
类别 1 4 昼间 55 70 夜间 45 55 4.固体废弃物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水处理中心的污泥排放时必须达到其要求的标准。
表1-9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传染病医疗机构 结核病医疗机构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 粪大肠菌群数 (MPN/g) ≤100 ≤100 ≤100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 -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 - 结核杆菌 - 不得检出 - 蛔虫卵死 亡率(%) >95 >95 >95
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HW01)进行安全处置。
1.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选址周围环境特点,本项目的保护目标见表1-10。
表1-10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编号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位 置 目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