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责任书
甲方: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成都地铁7号线项目部
乙方: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成都地铁7号线项目部工程部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将安全质量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人,同时加大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以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建立有力而可靠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公司安全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层层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责任状。
第一条 责任范围
乙方在项目部工程范围内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方面的安全质量责任目标。
第二条 责任目标
一、杜绝人员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减少因工轻伤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
二、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杜绝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责任事故;遏制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四、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遏制火灾一般事故;
五、项目创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争创成都市及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安全质量达标工地”。 六、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第三条 责任承诺
一、配合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每月参加由安全总监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安全例会,对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提出技术方案和解决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核后交生产副经理进行整改落实。
二、参与不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危险源调查辨识和风险评价会议,针对辨识后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专项方案。
三、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编制本项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针对各专项工程编制施工作业细则、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要向全部参与施工的员工进行详细交底。技术复杂的工程或工种,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时要考虑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措施,并且对生产全过程跟踪检查,对专项技术交底的可行性、安全性等进行检查验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方法、技术交底书、施
工作业指导书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六、协助总工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需要上报公司评审或邀请专家评审的,必须及时按要求进行评审,禁止在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未报批情况下擅自施工并严格要求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七、在主体工程施工中,负责对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结构进行检算,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重大结构检算的方案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八、严格执行质量旁站制度和“三检”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承建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负责。
九、开展QC小组的科技攻关活动和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积累工程施工过程的基础资料。
十、认真执行测量复核制、测量操作规程、换手复核、检算制度以及测量成果审核和应用程序,如实进行测量原始资料的记录,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归档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十一、做好对施工班组的测量成果交底,完善交底资料签认手续,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测量成果用于指导施工。不得使用未经
检定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按规定做好测量仪器、工具的校核工作。
十二、每季度末,在安全总监组织下,会同工程经济部、物机部、安全监察部、财务部对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规定投入的找出原因进行纠正。
十三、 制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指南等规程、规范施工,杜绝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行为。
十四、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演习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应急救援演习,对照演习记录查找不足,进行改进。
十五、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按规定及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在事故调查分析中从技术方面提出原因分析及采取相应的抢救和补救措施。 第四条 责任追究
对项目未实现安全质量目标,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发生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奖惩办法》文件执行。
二、 对因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接受加重一档处理。
三、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责任事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其他内容
一、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不追究责任。 二、本责任书解释权归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安委会。
三、公司及项目部其它管理办法如与本责任书相抵触,以处分、处罚较严厉条款执行。
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按年度考核。 五、本责任书正本一式2份,项目经理部、个人各执1份。
甲方: 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成都地铁7号线项目部
甲方(签字):
乙方: 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成都 地铁7号线项目部工程部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