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流动资金合理占用额=10000÷(9000÷3125) =3472(万元)
上年短期借款平均占用额=(4600+7500)÷2=5850(万元) 2)、本年流动资金贷款合理需求额=3472×(5850÷3215) =6722(万元) 或 =10000×(5850÷9000)=6722(万元)
3)、本年短期借款增减变动额=6722—7500= —778(万元)<0 这说明本年度不仅不应该给B企业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而且银行应该回收778万元贷款才是合理的。
4)、由于B企业上年末短期借款为7500万元,比该企业上年
末存货+应收帐款+货币资金之和(1300+100+100=1500万元)高出6000万元,据此我们可以断定,该企业巨额挪用银行贷款无疑。通过分析该企业报表,我们不难发现,该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合计比年初净增4900万元[(5100—4500)+(2300—5900)+2500=4900],B企业上年新增的短期借款2900万元(7500—4600=2900)全部被挪用到上述资本性支出中去。其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2000万元(4900—2900=2000)经核实刚好与该企业当年所提折旧和长期负债融资额相吻合。
该文除第三、举例说明外,本文发表在《中国财经报》2003年2月2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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