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未完善问题,保证各条道路设施完好,市政设施全面达标。同时,在保证硬件达标的前提下,也要认真做好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六、加强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创卫工作联动、互动 各个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和日常管护任务,做到各个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创建任务。在创卫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特别是在本次创建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消除肓点”。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个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攻坚克难,每个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部门不配合、拖争创工作后腿的,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对消极怠工的要严肃处理。
七、严格奖惩
1、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下月考核时扣罚该部门500元。
2、委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下月考核时扣罚该部门1000元。
3、市督查组、整治办、整治领导小组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后,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扣罚该部门1000-2000元。
4、整治结束后,工作任务完成好,没有被通报的部门将给予奖励。
八、认真抓好三阶段,把创卫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市住房城建委《市住房城建委关于主干道及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5月1日~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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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8月以后:长效管理阶段。认真按照“三个阶段”去执行,把这次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处确保在创卫的工作中不拖后腿。无论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角度来看,还是为了全市人民提高生活质量的角度来看都不允许出现“脏、乱、差”等问题,市政处创卫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始终把创卫工作实施到位,同时使各基层窗口单位认真做好创卫工作,树立市政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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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陵市城市主干道园林绿地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管理细则
根据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市住房城建委的统一要求,依据《铜陵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关于印发市住房城建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整个绿地保持整洁美观、特色鲜明;树木、花草长势旺盛。无病虫危害、无枯枝、杂草、垃圾、纸屑及其它废弃物。
2、 乔、灌木修剪及时,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称,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气透光,无明显的枯枝、死桠和严重的病虫,与电力、电讯线路能保持符合规定的空间距离。
3、 行道树及绿地乔木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及树茎处无蘖芽滋生; 行道树同一路段上的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长势整齐,无缺株、死树。
4、 灌木(包括花灌木)定干高度适宜,树形自然丰满;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
5、 绿篱长势整齐、平整,形状轮廓清晰、高度适宜,无凸凹,无缺株、断带;整形绿篱轮廓鲜明,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缺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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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草坪生长茂盛,颜色正常、定期修剪,混播草坪保持高度5厘米左右;生长期绿草如茵,不枯黄,无秃露空缺。
7、 花卉生长健壮,花鲜叶茂,开花整齐,无残花败叶,无缺株、断带、无杂草、无果皮垃圾,整洁美观。
8、园林设施完整、干净,无明显破损、锈蚀、污迹。行道树下有树篦的,应保持树篦完整且安装到位;无树篦的应保持池内地被植物长势良好,无秃块及明显长势疏密不均现象。座椅、石阶、雕塑等整洁干净;垃圾箱外观整洁美观,周边无垃圾。公厕整洁干净,无异味,符合有关旅游公厕的要求。
9、园林绿地内无违章搭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无乱堆乱放,无电线、绳索乱拉,无绿地内晾晒。
10、灯饰实施完整,无破损,无集尘,与周边环境协调,美观大方,亮灯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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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建工局关于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依据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推进“双创”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双创”活动落到实处,经研究,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检查全市建筑工地创卫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袁维胜 副组长:王华中
成 员:傅国平、陈明、吴春、刘久生、郭健梅 二、整治时间和工作任务
根据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次活动时间自2010年4月16日开始,前后约4个月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6—4月30日) 主要任务:
(一)通过板报、宣传栏,召开局务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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